第三届(3?)逼人比文大会,不是随笔,是故事文。
题目:万岁
期限:七月尾巴!
2009年7月5日 星期日
2009年7月2日 星期四
病毒
芷于和其他直接感染病毒的人没被隔离,她回来上课了。他们身上开始出现红斑。芷于皮肤白皙,看起来就像被盖了大大小小的红色章印,标示生人勿近。
她坐在我前面,从早上的历史课开始我就没专心听课,眼睛不曾离开她。班上只有她一人被感染,然而大家并不那么在意——不管有没有病毒,芷于都是被孤立的人。老师分作业本时迟疑了一会儿,最后还是决定和往常一样亲自分派到学生手中——这使班长松了口气。轮到芷于的时候,老师稍稍站得远了些;不小心碰到她手指时,立即触电似地缩手。
明明知道病毒不会传染。
“这不是什么了不起的病毒。”那些神秘人这么说过:“此病不致死,只是无药可治,状况持续一辈子。患者首先红斑遍体,一段时日后转为轻微溃烂,伤口不痛不痒。但除此之外对生理无害,患者依然生龙活虎。”
这番话可否置信?若果真如此,他们目的为何?
政府开始研究、猜测他们的动机,芷于和其他患者——称为V民,被送入医院专设紧急研究中心。后来确认神秘人所说一切属实,政府得出结论:神秘人无非想开个大玩笑,等着看所有市民变成所谓热锅上的蚂蚁。
“这不是传染性病毒,一点也不可怕。所以我们要镇定!虽然我们没有解药,但我保证,八十年后此病毒便会灭绝!重要的是,此时此刻,我们不能让他们得偿所愿,我们要更团结一致,渡过这个难关!我们不是他们的小丑!”市长慷慨激昂的演说。
在不隔离政策之下,芷于和所有V民重回群体生活。大家表面上不说病毒这回事,却悄悄把位子挪远一些。
上生物学的时候,突然有人举手问:“老师!政府说病毒不会传染,是真的吗?”这句话像第一滴雨,紧接而来班上渐渐响起同学们的低声讨论。年逾五十的生物老师推推老花眼镜,沉声说:“市长说是,那就不用怀疑。坐下。以后谁都不准问这么白痴的问题。”
我注视芷于瘦削的背影,她僵硬的手臂和桌面形成准确的九十度,正在全神贯注抄笔记,刚才的一切仿佛只是她耳边一阵轻风。
病毒事件,在群众的压抑下如沙漠尸骨一样被风沙掩埋,无人提起。然而看不见的,并不代表不存在。即使并非传染病,V民身上刺目的红印,使他们像油粒子掉入水中,被正常人无声排挤。
终于,有一天早上,当我睡眼惺忪走到餐桌叼起牛油面包,父亲扔来一份报纸,头版标题上醒目的提着‘V民抑郁跳楼死’。父亲呷了口咖啡,摇摇头。
上课时,我和往常一样盯着安静孤僻的芷于发呆,突然觉得她的沉默已经不再单纯。颈后的红印,不知什么时候变成斑驳的红,开始溃烂。
V民自杀事件陆续发生——跳楼的,冲出马路找死的。吸煤气、吃安眠药……城里V民数量越来越少。市长通过媒体对市民喊话:“V民也是人!让我们多关怀他们!”于是一系列醒觉运动如火如荼被展开。
但另一方面,已故V民居所却悄悄被一一销毁。自杀车祸里染上V民鲜血的汽车一夜消失,车主突然换了昂贵漂亮的车,坚持不说钱从哪儿来。这类事情无论如何掩盖也逃不过媒体耳目。他们提出质疑,但市议会一概不正面解答。
而芷于越来越少来上课了。我发现有时候她会在上课中途出去,直到放学才重现踪影。我发誓我并没有故意跟踪她,虽然我对她非常感兴趣……某次下课时我无聊地追吓一只黑色的猫,因而跟着它跑到B栋顶楼,才发现芷于躲在水槽阴影下发呆。她听见脚步声响便抬起头来,我们视线交接。她直勾勾望进我眼里,我突然心生胆怯,转身拔腿就跑下楼。我承认不管芷于身上有多少红斑,她的眼睛还是那么漂亮,令我不敢直视。
V民像崖边排队的企鹅,哗啦哗啦(数量之多……)跳下死亡漩涡。报纸的头条已经不再是自杀新闻,仿佛死去的只是路边卑微的蟾蜍,直至被车辆呼啸声风干了,也没有谁在意。这情况太不寻常了,为什么正常人可以将他们忽略的如此彻底?
“孤僻、独居、寡言……”父亲指着半个巴掌大小的新闻说:“这些死去的人,原本就被众人排挤。”我收集所有自杀报道,发现父亲所言不虚。
巧合?
我不明白。
从芷于面前逃走过后,我就没有再上过顶楼。但她藏在水槽下的瘦弱身影却一直跑出来干扰,打断我读书的兴致。于是我决定上顶楼去……吹吹风。
芷于并没有躲在水槽旁,而是在灿烂阳光下,倚着栏杆闭眼享受风轻拍她的脸。风撩起发,耳下、颈和肩,是一大片触目惊心的、腐败的皮肤。
“很恐怖吧。”她知道我来了。“我知道很恶心,和继扬。”这是她对我说的第一句话。坐她后座三年,她从来没对我说过话,我甚至以为她不知道我的名字。
“我知道你们正常人怎么想。和继扬。”她并没有转头来面对我。风很大,吹散了她的句子,我只能收集碎片小心拼凑。“我们本来就是一群该死的人,对不?”
不是的。
“只有我们这样和社会格格不入的人被感染,是因为他们想将我们清除对不对?”
“不是的!”我大喊。
“不然为什么这不是一种传染病!”芷于突然激动起来,面对我,用尖锐的声音质问。
“不是这样的!”
“都没有人敢接近我!都没有人要接近我!我很丑、很烂……”芷于哭叫着。我不知道她所指是患病之前还是之后。
我小心翼翼向前挪一步,安慰道:“不要哭了,我来陪你啊……”
“你!你为什么来了又逃?我以为只有你不一样,只有你不一样!你为什么要逃?”芷于大声责问。我想起那个蹲在阴影处隐藏自己的芷于,眼神迷惘。
“因为……”我说不出口是因为你很漂亮啊。“总之我没有逃走。”
“走开!走开!”芷于挥动手臂,想要抹去龌龊一样。“我们是什么……走开!讨厌我的……走开!”
我生气了,不知哪来的一股勇气,冲上前把她紧紧抱着,骂道:“你为什么听不懂?我说没有就是没有,我说有就是有!我没有排斥你!我没有逃走!我不怕被传染!”
她僵硬着身躯,扑簌扑簌掉泪。她的头只到我肩膀,我突然意识到她是女生——我正在紧紧抱着一个女生!天啊……感觉到脸颊开始发烫,全身发麻手足无措。我笨拙地放开她,尴尬得一步步后退到楼梯口,然后转身逃跑。跑了两步,拉开喉咙向顶楼大喊:“对不起!我只是要证明我不讨厌你!”
芷于有没有听懂我的话?
隔天一切如常,芷于没有提起,甚至没有看我一眼,就好像昨天的事只是我的一场梦。
但我知道不是,因为今天早上冲凉的时候,我看见胸前冒出一大片红印。
这病,是会传染的!我们都被骗了,应该要让全市的人知道这恐怖的事实,但我没有向任何人提起。我也是V民了,被发现的后果——我很清楚自己将受到什么待遇!
两天后我在脸上贴了块胶布,谎称不小心摔倒划出了口子,其实那底下是一块逐渐腐烂的皮肤。我在走廊上碰见芷于,她不自然的多看了我一眼。下课的时候,她在空荡荡的教室找到我,示意我跟她到顶楼。
莫非她已经猜到了?我突然有想哭的冲动。现在我们是一伙了,只有她会真正地接纳我了。
“和继扬,我想告诉你一件事。”刚关上楼梯口的门,芷于便迫不及待地说。她撩起耳边的头发,露出红斑……不,已经不见了!
芷于激动地说:“我……我想我开始痊愈了!这几天它们开始结疤、退色。我以为它们会再冒出来,结果并没有!没有!我痊愈了!”她开心地用力摇晃我的手。
我轻轻抽出手掌假装梳理头发,勉强对她挤出笑容:“恭喜你。”
“我要告诉全市的人,让所有的V民放心,我们的病会痊愈!”芷于没有注意到我故意缩手,兴奋地拉着我就跑。
“不要!”我大喊,并甩开她的手,恐惧袭上心头。
我颤抖着手,撕掉脸上的药膏布。
芷于沉默了。“你痊愈了,因为病毒转移到这里来了。”我试着冷静地说,但发抖的语调泄漏我的绝望。
我们靠着栏杆坐下来,久久不语。半晌,芷于打破沉默:“对不起。”
我没有应答。“现在怎么办?”她问。
“哈哈。找下一个受害者再传给他?哈哈。”我苦笑,想了一会儿说:“如果让人知道了,这个城市不知道会乱成什么样。每个人都将提心吊胆,怀疑别人都想把病毒传给自己。人与人之间不会再有信任。”
“这些红斑隐瞒不了多久的。”芷于伸手想触碰我溃烂的额头,我轻轻格开。“不要紧。”她说:“我想,这些短暂的触碰并不会传染病毒。只有……只有……”
“什么?”
“肢体接触超过一分钟?”她的脸红了。
可能吗?那些神秘人的目的究竟为何?奇怪的病毒,奇怪的游戏规则……我摇摇头,开玩笑说:“哈!这么看来,说不定两个V民相拥超过一分钟还能负负得正,让两方病毒互相残杀而灭呢!”
芷于听了低头不语。“呃……我没有嘲笑你的意思啦,只是开玩笑来缓和气氛。”我赶紧解释。芷于摇摇头,抬起头来认真地看着我说:“我觉得可以一试。”
不知怎的我突然就相信了。嗯。芷于可是班上的第一名呢。
事不宜迟,我们翘课到附近一个独居老V民的家去。但门铃响了很久,都没有人来应门,我们只好翻过墙去,从敞开的后门潜入。结果发现老人奄奄一息躺在床上,想来多天未进食了,脸色苍白。我们翻箱倒柜,只找到仅有的一小撮米和屋后鸡笼里的蛋,用它们煮了一碗粥。
芷于在煮粥的时候,我一直抱着全身溃烂的老人,想了很多。这些人有什么罪过呢?养活了孩子,到头来被遗弃,最后还倒霉得被奇怪病毒感染。为什么受罪的总是这些人?命运考验了他们一辈子,难道还不够吗?被社会排斥的人,经不起打击的,都自杀了;活下来的,只能像蛆虫一样。
之后我们每一天都来探望老人。除了照顾他起居饮食,还要密切注意他的病况。无奈一直都没有好消息。我的情况也越来越严重,幸好芷于帮我买了口罩,让我把大半脸庞遮住,才没有被发现。
但我们忘了一件事。
“陈芷于,站起来让我看看。”生物老师注意到芷于的红斑消失了。“你痊愈了?”全班沸腾起来。
事情一半曝光了。芷于没有说出真正原因,记者问她的时候,她只是一味说不知道。她顿时成了名人,每天都有人争着访问她,也因此没办法再和我一起去探望独居老V民。全市人民都因为芷于的痊愈兴奋起来,因为她为终结怪病带来了希望!(如果大家得知背后的故事,会有多失望呢?)
虽然V民还是被忽略,但自杀事件已经大幅度减少了。
而芷于和我越来越远,回到刚开始那样,我们身处不同的世界。唯一不同的是角色已经互换,自卑感令我故意避开芷于。
我总是拖拉着不愿意洗澡,怕脱下衣服后看见全身溃疡的伤口、没有一处完好的自己。脑海常常会出现‘传给下个受害者吧’、‘不要折磨自己了’的话,不断怂恿自己把病毒传给别人,我就快崩溃了……
开始频密的翘课。顶楼天台安静得像天堂,在这里我不必面对任何人。偶尔自虐的拉开衣服逼自己注视惨不忍睹的溃烂身体,甚至故意用指甲抓伤——如果这些患处会痛会痒,那该多好!只是普通的皮肤病,那该多好!
“和继扬!”芷于不知道什么时候也跑上顶楼来了。
我下意识就要跑,芷于拉住我:“和继扬!你跟我来!”
“你不要拉我!我不要传给你!”我试图甩开她。
“笨蛋,我带你去看奇迹!”她死命拽着我,说:“你乖乖跟我走我就放手!”
这句话很有效。我本来就是容易屈服的人。
她把我带到老V民的家。老人现在已经健康多了,心情也比较开朗。他坐在树下一张躺椅上,正在看报纸。
我们走到老人跟前,芷于指着报纸对我说:“看。”
我知道。今早上我已经看过报纸了,因为整整一个月以来都没有再传出V民好转的消息,市民已经开始鼓噪、信心动摇,甚至怀疑芷于的痊愈只是政府编出来安抚民心的展缓之计。这病,令人越来越绝望。
我沮丧的点点头说:“我都知道了。”
“知道了?你不高兴吗?”芷于一脸不解。
“全市的人民都知道这病无可救药,值得高兴?”我更困惑,觉得她这话很离谱,难道是在取笑我?我对她很失望……
芷于皱着眉头看看我,再看看报纸,恍然大悟:“笨蛋!你看哪里?我叫你看阿伯的手,不是看报纸。”
我这才注意到老人的手背。那上面居然只剩一小块痂!犹记得第一次看见他,全身没有一处完好;而今,手脚患处都慢慢结痂脱落,现在已经好了一半!
“看到了吧?”芷于很高兴地说:“我刚才来探望老伯时发现的!那法子真的能行,你也可以变回原来的样子了!”
我一呆,接着叹气摇摇头,说:“不行。只有老人好了。我却是越来越严重……”芷于不等我说完,野蛮地扒掉我上衣,检查我的后背。
“说你笨真是笨,你难道都不照镜子看看背后吗?”她揭下一小块痂给我看。“你已经好了一大半!”
我突然就忍不住,所有的压抑痛苦随眼泪决堤而出。这些日子以来,别说照镜子,连脱掉衣服都令我挣扎万分,才没有察觉背部正逐渐恢复光滑。我一直以为自己就这样烂一辈子了,绝望的心情害我好几次差点从顶楼跳下去……我抱着芷于和老伯哭起来。
那之后,我们透过媒体向市民们宣告了这个好消息,所有孤僻的、远离人群的V民,居然变得积极起来。他们寻找同类,互相拥抱,然后病毒一一被消灭。仿佛重新活过来,痊愈的V民们开始改变自己的生活态度,也拥有了第一批朋友——曾经同病相怜、后来互相救助的V民。
“我在想……”芷于一把抢掉我手上她的簿子:“别抄我的功课!我在想,病毒一比一互相抵消的,但如果感染病毒的人数是单数呢?不就剩下最后一个人吗?好可怜。”
“不要想那么多。功课借我抄一下会死吗?”我将簿子抢回来。
其实我知道答案。
那位成天穿的密不透风、戴鸭舌帽和口罩的校工,其实就是最后一位V民。我为什么知道?因为他自己告诉我啊。他还说他一点也不在乎,不管有没有感染,他都是那身装扮;不管有没有感染,他每天都很开心地打扫校园,赚取微薄薪水,偶尔还买糖分给小孩吃。
嗯。病毒是个屁。
她坐在我前面,从早上的历史课开始我就没专心听课,眼睛不曾离开她。班上只有她一人被感染,然而大家并不那么在意——不管有没有病毒,芷于都是被孤立的人。老师分作业本时迟疑了一会儿,最后还是决定和往常一样亲自分派到学生手中——这使班长松了口气。轮到芷于的时候,老师稍稍站得远了些;不小心碰到她手指时,立即触电似地缩手。
明明知道病毒不会传染。
“这不是什么了不起的病毒。”那些神秘人这么说过:“此病不致死,只是无药可治,状况持续一辈子。患者首先红斑遍体,一段时日后转为轻微溃烂,伤口不痛不痒。但除此之外对生理无害,患者依然生龙活虎。”
这番话可否置信?若果真如此,他们目的为何?
政府开始研究、猜测他们的动机,芷于和其他患者——称为V民,被送入医院专设紧急研究中心。后来确认神秘人所说一切属实,政府得出结论:神秘人无非想开个大玩笑,等着看所有市民变成所谓热锅上的蚂蚁。
“这不是传染性病毒,一点也不可怕。所以我们要镇定!虽然我们没有解药,但我保证,八十年后此病毒便会灭绝!重要的是,此时此刻,我们不能让他们得偿所愿,我们要更团结一致,渡过这个难关!我们不是他们的小丑!”市长慷慨激昂的演说。
在不隔离政策之下,芷于和所有V民重回群体生活。大家表面上不说病毒这回事,却悄悄把位子挪远一些。
上生物学的时候,突然有人举手问:“老师!政府说病毒不会传染,是真的吗?”这句话像第一滴雨,紧接而来班上渐渐响起同学们的低声讨论。年逾五十的生物老师推推老花眼镜,沉声说:“市长说是,那就不用怀疑。坐下。以后谁都不准问这么白痴的问题。”
我注视芷于瘦削的背影,她僵硬的手臂和桌面形成准确的九十度,正在全神贯注抄笔记,刚才的一切仿佛只是她耳边一阵轻风。
病毒事件,在群众的压抑下如沙漠尸骨一样被风沙掩埋,无人提起。然而看不见的,并不代表不存在。即使并非传染病,V民身上刺目的红印,使他们像油粒子掉入水中,被正常人无声排挤。
终于,有一天早上,当我睡眼惺忪走到餐桌叼起牛油面包,父亲扔来一份报纸,头版标题上醒目的提着‘V民抑郁跳楼死’。父亲呷了口咖啡,摇摇头。
上课时,我和往常一样盯着安静孤僻的芷于发呆,突然觉得她的沉默已经不再单纯。颈后的红印,不知什么时候变成斑驳的红,开始溃烂。
V民自杀事件陆续发生——跳楼的,冲出马路找死的。吸煤气、吃安眠药……城里V民数量越来越少。市长通过媒体对市民喊话:“V民也是人!让我们多关怀他们!”于是一系列醒觉运动如火如荼被展开。
但另一方面,已故V民居所却悄悄被一一销毁。自杀车祸里染上V民鲜血的汽车一夜消失,车主突然换了昂贵漂亮的车,坚持不说钱从哪儿来。这类事情无论如何掩盖也逃不过媒体耳目。他们提出质疑,但市议会一概不正面解答。
而芷于越来越少来上课了。我发现有时候她会在上课中途出去,直到放学才重现踪影。我发誓我并没有故意跟踪她,虽然我对她非常感兴趣……某次下课时我无聊地追吓一只黑色的猫,因而跟着它跑到B栋顶楼,才发现芷于躲在水槽阴影下发呆。她听见脚步声响便抬起头来,我们视线交接。她直勾勾望进我眼里,我突然心生胆怯,转身拔腿就跑下楼。我承认不管芷于身上有多少红斑,她的眼睛还是那么漂亮,令我不敢直视。
V民像崖边排队的企鹅,哗啦哗啦(数量之多……)跳下死亡漩涡。报纸的头条已经不再是自杀新闻,仿佛死去的只是路边卑微的蟾蜍,直至被车辆呼啸声风干了,也没有谁在意。这情况太不寻常了,为什么正常人可以将他们忽略的如此彻底?
“孤僻、独居、寡言……”父亲指着半个巴掌大小的新闻说:“这些死去的人,原本就被众人排挤。”我收集所有自杀报道,发现父亲所言不虚。
巧合?
我不明白。
从芷于面前逃走过后,我就没有再上过顶楼。但她藏在水槽下的瘦弱身影却一直跑出来干扰,打断我读书的兴致。于是我决定上顶楼去……吹吹风。
芷于并没有躲在水槽旁,而是在灿烂阳光下,倚着栏杆闭眼享受风轻拍她的脸。风撩起发,耳下、颈和肩,是一大片触目惊心的、腐败的皮肤。
“很恐怖吧。”她知道我来了。“我知道很恶心,和继扬。”这是她对我说的第一句话。坐她后座三年,她从来没对我说过话,我甚至以为她不知道我的名字。
“我知道你们正常人怎么想。和继扬。”她并没有转头来面对我。风很大,吹散了她的句子,我只能收集碎片小心拼凑。“我们本来就是一群该死的人,对不?”
不是的。
“只有我们这样和社会格格不入的人被感染,是因为他们想将我们清除对不对?”
“不是的!”我大喊。
“不然为什么这不是一种传染病!”芷于突然激动起来,面对我,用尖锐的声音质问。
“不是这样的!”
“都没有人敢接近我!都没有人要接近我!我很丑、很烂……”芷于哭叫着。我不知道她所指是患病之前还是之后。
我小心翼翼向前挪一步,安慰道:“不要哭了,我来陪你啊……”
“你!你为什么来了又逃?我以为只有你不一样,只有你不一样!你为什么要逃?”芷于大声责问。我想起那个蹲在阴影处隐藏自己的芷于,眼神迷惘。
“因为……”我说不出口是因为你很漂亮啊。“总之我没有逃走。”
“走开!走开!”芷于挥动手臂,想要抹去龌龊一样。“我们是什么……走开!讨厌我的……走开!”
我生气了,不知哪来的一股勇气,冲上前把她紧紧抱着,骂道:“你为什么听不懂?我说没有就是没有,我说有就是有!我没有排斥你!我没有逃走!我不怕被传染!”
她僵硬着身躯,扑簌扑簌掉泪。她的头只到我肩膀,我突然意识到她是女生——我正在紧紧抱着一个女生!天啊……感觉到脸颊开始发烫,全身发麻手足无措。我笨拙地放开她,尴尬得一步步后退到楼梯口,然后转身逃跑。跑了两步,拉开喉咙向顶楼大喊:“对不起!我只是要证明我不讨厌你!”
芷于有没有听懂我的话?
隔天一切如常,芷于没有提起,甚至没有看我一眼,就好像昨天的事只是我的一场梦。
但我知道不是,因为今天早上冲凉的时候,我看见胸前冒出一大片红印。
这病,是会传染的!我们都被骗了,应该要让全市的人知道这恐怖的事实,但我没有向任何人提起。我也是V民了,被发现的后果——我很清楚自己将受到什么待遇!
两天后我在脸上贴了块胶布,谎称不小心摔倒划出了口子,其实那底下是一块逐渐腐烂的皮肤。我在走廊上碰见芷于,她不自然的多看了我一眼。下课的时候,她在空荡荡的教室找到我,示意我跟她到顶楼。
莫非她已经猜到了?我突然有想哭的冲动。现在我们是一伙了,只有她会真正地接纳我了。
“和继扬,我想告诉你一件事。”刚关上楼梯口的门,芷于便迫不及待地说。她撩起耳边的头发,露出红斑……不,已经不见了!
芷于激动地说:“我……我想我开始痊愈了!这几天它们开始结疤、退色。我以为它们会再冒出来,结果并没有!没有!我痊愈了!”她开心地用力摇晃我的手。
我轻轻抽出手掌假装梳理头发,勉强对她挤出笑容:“恭喜你。”
“我要告诉全市的人,让所有的V民放心,我们的病会痊愈!”芷于没有注意到我故意缩手,兴奋地拉着我就跑。
“不要!”我大喊,并甩开她的手,恐惧袭上心头。
我颤抖着手,撕掉脸上的药膏布。
芷于沉默了。“你痊愈了,因为病毒转移到这里来了。”我试着冷静地说,但发抖的语调泄漏我的绝望。
我们靠着栏杆坐下来,久久不语。半晌,芷于打破沉默:“对不起。”
我没有应答。“现在怎么办?”她问。
“哈哈。找下一个受害者再传给他?哈哈。”我苦笑,想了一会儿说:“如果让人知道了,这个城市不知道会乱成什么样。每个人都将提心吊胆,怀疑别人都想把病毒传给自己。人与人之间不会再有信任。”
“这些红斑隐瞒不了多久的。”芷于伸手想触碰我溃烂的额头,我轻轻格开。“不要紧。”她说:“我想,这些短暂的触碰并不会传染病毒。只有……只有……”
“什么?”
“肢体接触超过一分钟?”她的脸红了。
可能吗?那些神秘人的目的究竟为何?奇怪的病毒,奇怪的游戏规则……我摇摇头,开玩笑说:“哈!这么看来,说不定两个V民相拥超过一分钟还能负负得正,让两方病毒互相残杀而灭呢!”
芷于听了低头不语。“呃……我没有嘲笑你的意思啦,只是开玩笑来缓和气氛。”我赶紧解释。芷于摇摇头,抬起头来认真地看着我说:“我觉得可以一试。”
不知怎的我突然就相信了。嗯。芷于可是班上的第一名呢。
事不宜迟,我们翘课到附近一个独居老V民的家去。但门铃响了很久,都没有人来应门,我们只好翻过墙去,从敞开的后门潜入。结果发现老人奄奄一息躺在床上,想来多天未进食了,脸色苍白。我们翻箱倒柜,只找到仅有的一小撮米和屋后鸡笼里的蛋,用它们煮了一碗粥。
芷于在煮粥的时候,我一直抱着全身溃烂的老人,想了很多。这些人有什么罪过呢?养活了孩子,到头来被遗弃,最后还倒霉得被奇怪病毒感染。为什么受罪的总是这些人?命运考验了他们一辈子,难道还不够吗?被社会排斥的人,经不起打击的,都自杀了;活下来的,只能像蛆虫一样。
之后我们每一天都来探望老人。除了照顾他起居饮食,还要密切注意他的病况。无奈一直都没有好消息。我的情况也越来越严重,幸好芷于帮我买了口罩,让我把大半脸庞遮住,才没有被发现。
但我们忘了一件事。
“陈芷于,站起来让我看看。”生物老师注意到芷于的红斑消失了。“你痊愈了?”全班沸腾起来。
事情一半曝光了。芷于没有说出真正原因,记者问她的时候,她只是一味说不知道。她顿时成了名人,每天都有人争着访问她,也因此没办法再和我一起去探望独居老V民。全市人民都因为芷于的痊愈兴奋起来,因为她为终结怪病带来了希望!(如果大家得知背后的故事,会有多失望呢?)
虽然V民还是被忽略,但自杀事件已经大幅度减少了。
而芷于和我越来越远,回到刚开始那样,我们身处不同的世界。唯一不同的是角色已经互换,自卑感令我故意避开芷于。
我总是拖拉着不愿意洗澡,怕脱下衣服后看见全身溃疡的伤口、没有一处完好的自己。脑海常常会出现‘传给下个受害者吧’、‘不要折磨自己了’的话,不断怂恿自己把病毒传给别人,我就快崩溃了……
开始频密的翘课。顶楼天台安静得像天堂,在这里我不必面对任何人。偶尔自虐的拉开衣服逼自己注视惨不忍睹的溃烂身体,甚至故意用指甲抓伤——如果这些患处会痛会痒,那该多好!只是普通的皮肤病,那该多好!
“和继扬!”芷于不知道什么时候也跑上顶楼来了。
我下意识就要跑,芷于拉住我:“和继扬!你跟我来!”
“你不要拉我!我不要传给你!”我试图甩开她。
“笨蛋,我带你去看奇迹!”她死命拽着我,说:“你乖乖跟我走我就放手!”
这句话很有效。我本来就是容易屈服的人。
她把我带到老V民的家。老人现在已经健康多了,心情也比较开朗。他坐在树下一张躺椅上,正在看报纸。
我们走到老人跟前,芷于指着报纸对我说:“看。”
我知道。今早上我已经看过报纸了,因为整整一个月以来都没有再传出V民好转的消息,市民已经开始鼓噪、信心动摇,甚至怀疑芷于的痊愈只是政府编出来安抚民心的展缓之计。这病,令人越来越绝望。
我沮丧的点点头说:“我都知道了。”
“知道了?你不高兴吗?”芷于一脸不解。
“全市的人民都知道这病无可救药,值得高兴?”我更困惑,觉得她这话很离谱,难道是在取笑我?我对她很失望……
芷于皱着眉头看看我,再看看报纸,恍然大悟:“笨蛋!你看哪里?我叫你看阿伯的手,不是看报纸。”
我这才注意到老人的手背。那上面居然只剩一小块痂!犹记得第一次看见他,全身没有一处完好;而今,手脚患处都慢慢结痂脱落,现在已经好了一半!
“看到了吧?”芷于很高兴地说:“我刚才来探望老伯时发现的!那法子真的能行,你也可以变回原来的样子了!”
我一呆,接着叹气摇摇头,说:“不行。只有老人好了。我却是越来越严重……”芷于不等我说完,野蛮地扒掉我上衣,检查我的后背。
“说你笨真是笨,你难道都不照镜子看看背后吗?”她揭下一小块痂给我看。“你已经好了一大半!”
我突然就忍不住,所有的压抑痛苦随眼泪决堤而出。这些日子以来,别说照镜子,连脱掉衣服都令我挣扎万分,才没有察觉背部正逐渐恢复光滑。我一直以为自己就这样烂一辈子了,绝望的心情害我好几次差点从顶楼跳下去……我抱着芷于和老伯哭起来。
那之后,我们透过媒体向市民们宣告了这个好消息,所有孤僻的、远离人群的V民,居然变得积极起来。他们寻找同类,互相拥抱,然后病毒一一被消灭。仿佛重新活过来,痊愈的V民们开始改变自己的生活态度,也拥有了第一批朋友——曾经同病相怜、后来互相救助的V民。
“我在想……”芷于一把抢掉我手上她的簿子:“别抄我的功课!我在想,病毒一比一互相抵消的,但如果感染病毒的人数是单数呢?不就剩下最后一个人吗?好可怜。”
“不要想那么多。功课借我抄一下会死吗?”我将簿子抢回来。
其实我知道答案。
那位成天穿的密不透风、戴鸭舌帽和口罩的校工,其实就是最后一位V民。我为什么知道?因为他自己告诉我啊。他还说他一点也不在乎,不管有没有感染,他都是那身装扮;不管有没有感染,他每天都很开心地打扫校园,赚取微薄薪水,偶尔还买糖分给小孩吃。
嗯。病毒是个屁。
2009年6月30日 星期二
冒牌
终于完成了,只要post上著名的 <自由人> ,大家都会吃惊的!就连他也是。
他,是第一个,却不是最后一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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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大川,T市知名作家。会出名,是因为他在 <自由人> 的网站,post了一篇余兴时写的小故事,《青色的你》而开始出名。而每天游览 <自由人> 的人不计其数,非常幸运的李大川,被人们看见了他的才华,并且欣赏。
被发掘后的李大川,开始出书,并把原本只是当作兴趣的写作,作为赚钱工具。因为写作,他赚了很多很多的钱。
他开始懂得享受生活,学会奢侈,也有艺术家捉摸不定的脾气。
像,他只在夜间寻找灵感,在夜间写作,在夜间行动。
现在的他,躺在他精心挑选的沙发上,摊开双臂,听着他最爱的交响乐。
手指头跟着旋律摆动。
突如其来的电话声响让陶醉于音乐中的他皱起眉头,关掉音响,拿起电话。
“说话。”
“三小,你昨天发表的作品好棒啊!但是怎么能现在网上发表呢?”电话那头是经纪人,余晖。
“你说什么?什么作品?”
“就那个你在 <自由人> 发表的新作品啊!老总很生气哦!你竟然偷偷在网上发表作品。”
“你到底再说什么?我没有发表任何作品啊!”
“不会吧,那根本就是你的作品嘛!《冷冰箱》啊。”
“等会恢复你,我先看看那文章。但是我告诉你我根本没发表过任何作品。”
李大川打开 <自由人> ,那篇《冷冰箱》是今天点击率最高人次。李大川仔细阅读。
一边读,李大川开始一边冒汗。怎么会?怎么会?不可能的。简直就是他的翻版!
这篇文章的颠倒风格,简直就跟自己一模一样!但,他确实没有写过这篇文章啊。是谁,到底是谁写的?
李大川看着硬木发呆,署名是:三小,既是李大川的笔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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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再说一次!这篇《冷冰箱》真的不是我写的!你是听不懂人话是吧?到底要我说多少次?”李大川双手拍着桌子,一脸气爆的表情跟眼前的总编辑,言,解释。
“少跟我来这套。试想尝尝当初网上成名的滋味是吧?想看着自己的点击率飚最高是吧?你是想不干了不成?”
虽说言是女人,可她这个总编辑总摆着一张能够把活人压成死人的脸孔,实在有够带劲的,余晖想。
“言,我是白痴不成,若要这样,我何必放自己的笔名?”
“我怎么知道你是不是白痴?至少这篇东西,没有一个人不认为是你写的!那种颠倒的风格,出乎预料的结局,这根本是你的味道!”
<自由人> 上的评价,大多都是写故事非常好,跟《青色的你》有的比,三小的另一高峰之类的,所有人,都认定《冷冰箱》是他写得就对了。
就连,他自己也找不到破绽。因为,如果是他,女主角在结局也会是死的。他妈的。
李大川抓狂地抓着头发,吼了一声,“算了,你说是就是!我自己把答案找出来的!”
“砰”一声摔门就走。
言无动于衷,吩咐余晖 :“ 真的不是他写的?”
余晖摊开双手耸耸肩表示不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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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呼,好累哦!好累好累好累好累好累好累!”言扑倒在床上,用力的喊累。
“吃饭了。”阿陆的声音从厨房传来。
言摊在床上不想动。过了5分钟,言听见阿陆的脚步声渐渐接近。阿陆站在床边等言起床。
言挥挥双手,“拉我。”
阿陆依言,“就爱撒娇。”
言像个没有脊椎的人似的靠着阿陆走到饭厅。
“今天发生一件怪事哦。”言边说边夹了条鱼柳放进嘴里。
“什么怪事?”
“就那个李大川咯,昨天有人用他的笔名在 <自由人> 登了一个故事。可他还不承认咧!”
“噢?为什么要否认?”
“一开始,我以为是他虚荣心作祟,所以在他被发掘的地方刊登故事,想重新享受那种被网民拥戴的滋味。可他一直不认,而且最后还生气摔我的门耶!是怎样啊!”
“我想,像李大川这样著名的作家,因为虚荣心作祟,发表的作品话,绝对不会不是大大方方,正正式式的。”
“像你这样说,他不会做了不认咯?”
“而且,他很生气。那个冒牌写的故事跟李大川写的风格很相似对吧?”
“咦?你怎么知道?读者简直就认为是他写的。”
“那他当然生气。你想,他在笔坛上的地位,竟然有人可以冒充他,而且到读者无法分辨的地步,这不是说明了他是可以被取代的,怎么可能不叫他生气?
“那,他说的都是真的咯。”
那个冒牌,到底是谁啊?言突然觉得这只是噩梦的开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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细长的手指在键盘上敲打着,最后,以一个完结式的动作,用右中指敲打 Enter 键。
惊喜吧?开心吧?
这证明你们都不是最好的!滚一边去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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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早看着荧幕上冒充自己发表的文章发呆,怎么会?就连名字也。。。 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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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连余晖和言在内,共有6个员工,另4个是负责校对的Amy,接洽出版的阿正,负责marketing 的Mel跟大头灿。余晖则负责当经纪人,保姆。
公司旗下其余业余的不算,目前正式的手上签有3个作者,全都是从 <自由人> 发掘的。原因是 <自由人> 人气高,在那儿发掘的受欢迎的作者有一定的市场。
现在,5个人坐在会议室里,讨论着出版问题。
余晖慌慌张张的跑进言的会议室,关上门,喘了口气。
言抬头,“胆子大了啊,开会你竟敢迟到?”
“对。。对不起老总。可是,紧急,这是紧急事件啦!”
“说。”言抬起头望着余晖。
“呃,那个,那个昨天在 <自由人> ,有一篇“古早”发表的文章耶。。。 。。。”
“什么?这些人事不省吃饭了是吧?一个是这样,两个是这样!好好好,想赚钱就自己出书去,甭想老娘再为他们出一本书!”
“慢着慢着,呃,那个,我跟古早确认过了,他没有在 <自由人> 发表过这篇文章。”
众人一脸疑惑。言挑眉,感觉有点不对劲。跟李大川的情形一模一样。
“如果说,他们都没有发表过文章,那是谁盗用他们的笔名?而且,就连疯狂书迷也分辨不出的style。”Mel说。
“对啊,这两个人真的好厉害哦!”Amy一脸崇拜冒牌的样子。
言等着她,“现在不是崇拜的时候!”
向来比较冷静的大头灿问,“目前为止,只有李大川跟古早而已?有没有听闻别家的作者也被这样戏弄?”
余晖回答,“应该没有耶。”
Amy打抱不平的说,“干吗只有我们公司啊?这根本就是在玩针对嘛?”
大伙儿一脸担心,这时候,阿正说,“如果真玩针对,那下一个不久轮到‘皮古拉’?”
异样的粒子在会议室里猛烈的撞击着,就像他们的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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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哟,言总编辑,这么有空找我吃午餐?我想我快中 TOTO 了我。”
Judy,出版之前,言会招来一班“特别读者”,给读后感。因为Judy平时阅书万卷,所以被选为“特别读者”一职。而 Judy 是当中分析能力最好的,给的读后感最细腻。
“收起你的讽刺,少这样说我了。”
“无事不登三宝殿,说,来者何事?”
“李大川跟古早在 <自由人> post的文章,你读过了吧?”
“这什么话?拜托,看我眼镜多厚?我看书都快看瞎了咧!这么hit的东东,我怎么可能没有读过?对我很侮辱哦,言。”
“那你觉得怎样?”
“什么怎样?写的很好啊!只是奇怪,你怎么肯让他们刊登还没出版的文章呢?新的宣传手段?”
“不是什么宣传手段啦。我问你哦,有没有觉得跟以往写的有什么不同?”
“说到不同嘛。。。”Judy若有所依似的。
言期待着,希望Judy可以说出别人看不到的不同之处。只希望有一个人说不同。一个就够了。
Judy 想了一会儿。对言说 “没有诶。风格还是一样嘛。有什么不同吗?”
言失望极了。
“怎么啦?一脸失望的,风格依旧没有什么不好啊。”
“是没有什么不好,如果真的是他们写的话。”
Judy 把喝着的可乐像鱼尾狮似的全喷到桌上,瞪大眼睛问言,“你说什么?不是李大川跟古早写的?”
“嘘!小声点,不能让别人知道。你千万不要告诉别人啊。”
“ok,ok。那是谁写的?为什么用他们的笔名啊?”
“我也不知道啊。烦死了。本来希望你可以嗅到异样的味道,可是连你都这样说,我真的拿头去撞墙也想不出原因了。”
“别这样。我再回去看看,再让书虫他们研究研究,看能不能看出什么。”
“麻烦你了。唯有这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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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谁?言绞尽脑子还是想不透。
“在想什么?五官都挤在一起了,真丑。”男友用双指夹言的鼻子。
言作势要咬他的手,阿陆马上闪开。两人抱在一起笑成一团。
“刚才在想什么?”阿陆把玩着言的长发。
“唉,还不是公司的事。第二个李大川出现了,第二个古早也出现了。你说,一个人的风格,能够模仿得一模一样?”
“应该不容易吧。又不是本人的脑袋,一模一样也是碰巧而已。”
“可是,你怎么解释?网路上的两个冒牌,署名都放公司作者的名字了,绝对不可能是凑巧。绝对是有什么阴谋!”
“那还真不容易,要猜作者脑袋里在想什么,记者要怎么写,故事路线怎么走,肯定要比作者自己还了解自己嘛!”
比作者自己还了解自己?言不断的思考这段话。
“言,你知道吗?读者的鼻子像狗一样敏锐。他们能够透过文字,了解读者的心情,猜读者是怎么样的人,进而熟悉作者的路线。所以,味道不同,读者马上知道。”
“鉴于这一点,我更迷惑了。没有一个读者出来说‘这是冒牌的’之类的话。就连“特别读者”团也一样。”
阿陆沉思了一会儿,对言说:“如果这样,作为一个心理医生,我有必要说,这人必定是作者身边的人。”
言疑惑:“为什么?”
“如果说只是阅读作者过去所有的文章来推断作者的写作路线,那么多少会有一点差异。因为作者每天接触的人遇事都不同,做的东西不同,所谓的灵感大多是从生活上来的。比如说,看到爸爸买冰淇淋给小女孩会令他联想到什么,然而,不同时间看到同样的画面,会联想不同的东西。”
“嗯。然后咧?”
“然后,李大川上一部发表的作品是什么时候?”
“半年前。这有什么关系啊?”
“半年前,这就更不可能了。”
“为什么?”
“人,每天都在变。思维会因为每天发生的事慢慢的在变,像是一种思想进化。”
“可你不是说,若是不一样,读者会嗅到的吗?”
“不,思维在变,可以还是有一定的规律。”
“没有可能推力出这规律吗?”
“有可能,但不是全部。这个冒牌能写出读者分辨不出的冒牌故事,已经算是非常地了解作者,而且能从作者的生活推断故事情节了。所以,这个人只能是很了解作者作品的人,还有,很常接触他兼跟他要好的人。结论,这个冒牌是作者身边的人。”
言若有所思地说,“如果是那样的话范围就缩小很多了。。。 。。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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慌了吧?一定慌了。谁是下一个呢?等着轮流出局吧!
突然,电话声响,是言传来的简讯,‘马上到清一色来’
这么不巧,竟然选这时候。算皮古拉走运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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言坐在清一色酒吧,等他,那个冒牌。
出现了。走过来的,是余晖。
“老总,这么晚了,找我干吗?”
“余晖,我们认识,快5年了吧?一起工作3年多了,怎么我好像不是很了解你啊?”
余晖突然紧张的捧着言的脸,“言,你喝醉了吗?”
言甩掉余晖的手,“我没有喝醉。啊,原来你还藏着暗恋我的面孔。你到底还隐藏多少我不知道的面孔啊?”
“你说什么?你今晚怎么了?”
“陈余晖!你,就是那个冒牌!李大川的冒牌!古早的冒牌!”
余晖伫立在原地,没有回应,也没有否认。
像过了一世纪那么久,余晖拿起桌上的啤酒,一口饮尽。喝完了,擦擦嘴角的酒滴,看着言说,
“是,我就是那个冒牌。真不愧是言。”
“你明明拥有写作的才华,为什么要活在他人笔下做影子?”
余晖笑了笑,“你知道吗?我从中学开始就喜欢写故事。曾经,我也以为自己很有才华。于是我在 <自由人> 以自己的署名post过故事,可是,有谁注意过了?没有!没有一个人。我开始怀疑自己,是不是根本就没有写作才能?后来看见李大川那样的人,只因为一篇《青色的你》就发红发紫,我不甘心!有一次,我让他看我的作品,他对我说:‘你不要白费力气了,没有天分的人再努力也是徒劳,而且,有天分没有运气的人,是浪费。而你,是属于前者’。所以,我要报复!我要让他知道,他能够写的东西,我也能!他的作品不是独一无二的!”
“余晖,连你自己也嫌弃自己的作品的话,你还能要求谁去欣赏?如果我说,你是有才华的,你相信吗?”
余晖望着言,“你是在可怜我吗?”
言栋定地说,“我是那种有同情心的人吗?”
余晖哭着摇头。
“好吧!如果你还不信,告诉你一个秘密。你的作品我也读过。”
余晖惊讶得看着言,“怎么可能?”
“哈哈!我自己注意到当然是不可能。是Judy在 <自由人> 看到的,余日均!然后,至于李大川为什么那样说,大概是因为他感受到你的天分吧!所以害怕,就打击大及你的信心咯!”
这时,言从公事包拿出一个文件夹,“最后,陈余晖先生,你是否愿意成为本公司旗下作者?”
“老总。。。”
“我知道你很感动,如果是这样,利润你就少分一点当赏我如何?”
余晖摇摇头,感动地说不出话来。他梦寐以求的一天。成为一名作家是他的梦想,现在,不用梦,也不用想了,因为这一切,在他在演的合约上签上‘陈余晖’三个字后,已成为现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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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言告诉阿陆这个结果的时候,阿陆以高深莫测的眼神望着言,“嘿,女神探,你怎么知道是余晖?”
“这个嘛,首先,是你提醒我说,冒牌是作者身边的人。”
“然后咧?”
“第二,就有一天,在办公室的茶室不小心听到Mel跟大头灿说:
‘大头灿,为什么李大川要在<自由人>post故事啊?有故事也当然先放在我们
share的部落格啊!’
‘对阿,肥水都留给外人了,真是不爽。’
于是我就问他们,‘你们还有谁share这个部落格啊?Mel说她,大头灿,Amy,余晖,和李大川。他们说这是余晖建议的,也邀请了古早和皮古拉,可是他们俩拒绝邀请。而李大川加入是因为讨好Amy。李大川常常都在那个部落格上写文章留言,目的是为了追求Amy。”
“可是,这样不足以指正余晖啊!他不是唯一一个跟李大川share部落格的人。”
“对,还有一样最重要的。就是古早。有一天,古早致电给我,
‘喂,言吗?是我,古早。’
‘怎么啦,古早?’
‘我想来想去,不对劲。名字,那个冒牌故事的名字不对劲!’
‘你说什么?怎么个不对劲?’
‘一直以来,我都是以书架上其中连续几本书,来给故事的人起名字。那个拉龙(伊拉龙),冒牌故事的主角,翟兴 (摘星),追风(追风筝的人),长腿(长腿叔叔),七色(七色恋文)。今天坐在书房,望着我的书架时突然发现,这些名字,全是我书架上最后第二排书!言,这绝对不是巧合!绝对不是!’
‘真的吗?古早,我现在问你,你有跟谁说过这种起名方式吗?’
‘有,余晖。’”
“噢!原来如此。我就奇怪,你怎么可能这么机灵,原来全是机缘巧合,误打误撞!”
“你错了,其实从第一个线索,我已有9成肯定是余晖了。”
“噢?愿闻其详。”
“李大川单身一个人住,古早也是,只有皮古拉根女友同居。很明显是余晖,因为余晖是他们的经纪人,保姆,最了解他们脾性,接触他们最多的人是他。”
阿陆拍手大笑,“好啦!算你聪明啦!真是强势咧你!不过,大团圆结局,这你就做对了!”
“希望余晖能好好利用它的才能来帮我赚大钱。”
“哈哈!”
他,是第一个,却不是最后一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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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大川,T市知名作家。会出名,是因为他在 <自由人> 的网站,post了一篇余兴时写的小故事,《青色的你》而开始出名。而每天游览 <自由人> 的人不计其数,非常幸运的李大川,被人们看见了他的才华,并且欣赏。
被发掘后的李大川,开始出书,并把原本只是当作兴趣的写作,作为赚钱工具。因为写作,他赚了很多很多的钱。
他开始懂得享受生活,学会奢侈,也有艺术家捉摸不定的脾气。
像,他只在夜间寻找灵感,在夜间写作,在夜间行动。
现在的他,躺在他精心挑选的沙发上,摊开双臂,听着他最爱的交响乐
手指头跟着旋律摆动。
突如其来的电话声响让陶醉于音乐中的他皱起眉头,关掉音响,拿起电话。
“说话。”
“三小,你昨天发表的作品好棒啊!但是怎么能现在网上发表呢?”电话那头是经纪人,余晖。
“你说什么?什么作品?”
“就那个你在 <自由人> 发表的新作品啊!老总很生气哦!你竟然偷偷在网上发表作品。”
“你到底再说什么?我没有发表任何作品啊!”
“不会吧,那根本就是你的作品嘛!《冷冰箱》啊。”
“等会恢复你,我先看看那文章。但是我告诉你我根本没发表过任何作品。”
李大川打开 <自由人> ,那篇《冷冰箱》是今天点击率最高人次。李大川仔细阅读。
一边读,李大川开始一边冒汗。怎么会?怎么会?不可能的。简直就是他的翻版!
这篇文章的颠倒风格,简直就跟自己一模一样!但,他确实没有写过这篇文章啊。是谁,到底是谁写的?
李大川看着硬木发呆,署名是:三小,既是李大川的笔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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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再说一次!这篇《冷冰箱》真的不是我写的!你是听不懂人话是吧?到底要我说多少次?”李大川双手拍着桌子,一脸气爆的表情跟眼前的总编辑,言,解释。
“少跟我来这套。试想尝尝当初网上成名的滋味是吧?想看着自己的点击率飚最高是吧?你是想不干了不成?”
虽说言是女人,可她这个总编辑总摆着一张能够把活人压成死人的脸孔,实在有够带劲的,余晖想。
“言,我是白痴不成,若要这样,我何必放自己的笔名?”
“我怎么知道你是不是白痴?至少这篇东西,没有一个人不认为是你写的!那种颠倒的风格,出乎预料的结局,这根本是你的味道!”
<自由人> 上的评价,大多都是写故事非常好,跟《青色的你》有的比,三小的另一高峰之类的,所有人,都认定《冷冰箱》是他写得就对了。
就连,他自己也找不到破绽。因为,如果是他,女主角在结局也会是死的。他妈的。
李大川抓狂地抓着头发,吼了一声,“算了,你说是就是!我自己把答案找出来的!”
“砰”一声摔门就走。
言无动于衷,吩咐余晖 :“ 真的不是他写的?”
余晖摊开双手耸耸肩表示不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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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呼,好累哦!好累好累好累好累好累好累!”言扑倒在床上,用力的喊累。
“吃饭了。”阿陆的声音从厨房传来。
言摊在床上不想动。过了5分钟,言听见阿陆的脚步声渐渐接近。阿陆站在床边等言起床。
言挥挥双手,“拉我。”
阿陆依言,“就爱撒娇。”
言像个没有脊椎的人似的靠着阿陆走到饭厅。
“今天发生一件怪事哦。”言边说边夹了条鱼柳放进嘴里。
“什么怪事?”
“就那个李大川咯,昨天有人用他的笔名在 <自由人> 登了一个故事。可他还不承认咧!”
“噢?为什么要否认?”
“一开始,我以为是他虚荣心作祟,所以在他被发掘的地方刊登故事,想重新享受那种被网民拥戴的滋味。可他一直不认,而且最后还生气摔我的门耶!是怎样啊!”
“我想,像李大川这样著名的作家,因为虚荣心作祟,发表的作品话,绝对不会不是大大方方,正正式式的。”
“像你这样说,他不会做了不认咯?”
“而且,他很生气。那个冒牌写的故事跟李大川写的风格很相似对吧?”
“咦?你怎么知道?读者简直就认为是他写的。”
“那他当然生气。你想,他在笔坛上的地位,竟然有人可以冒充他,而且到读者无法分辨的地步,这不是说明了他是可以被取代的,怎么可能不叫他生气?
“那,他说的都是真的咯。”
那个冒牌,到底是谁啊?言突然觉得这只是噩梦的开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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细长的手指在键盘上敲打着,最后,以一个完结式的动作,用右中指敲打 Enter 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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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证明你们都不是最好的!滚一边去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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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早看着荧幕上冒充自己发表的文章发呆,怎么会?就连名字也。。。 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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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连余晖和言在内,共有6个员工,另4个是负责校对的Amy,接洽出版的阿正,负责marketing 的Mel跟大头灿。余晖则负责当经纪人,保姆。
公司旗下其余业余的不算,目前正式的手上签有3个作者,全都是从 <自由人> 发掘的。原因是 <自由人> 人气高,在那儿发掘的受欢迎的作者有一定的市场。
现在,5个人坐在会议室里,讨论着出版问题。
余晖慌慌张张的跑进言的会议室,关上门,喘了口气。
言抬头,“胆子大了啊,开会你竟敢迟到?”
“对。。对不起老总。可是,紧急,这是紧急事件啦!”
“说。”言抬起头望着余晖。
“呃,那个,那个昨天在 <自由人> ,有一篇“古早”发表的文章耶。。。 。。。”
“什么?这些人事不省吃饭了是吧?一个是这样,两个是这样!好好好,想赚钱就自己出书去,甭想老娘再为他们出一本书!”
“慢着慢着,呃,那个,我跟古早确认过了,他没有在 <自由人> 发表过这篇文章。”
众人一脸疑惑。言挑眉,感觉有点不对劲。跟李大川的情形一模一样。
“如果说,他们都没有发表过文章,那是谁盗用他们的笔名?而且,就连疯狂书迷也分辨不出的style。”Mel说。
“对啊,这两个人真的好厉害哦!”Amy一脸崇拜冒牌的样子。
言等着她,“现在不是崇拜的时候!”
向来比较冷静的大头灿问,“目前为止,只有李大川跟古早而已?有没有听闻别家的作者也被这样戏弄?”
余晖回答,“应该没有耶。”
Amy打抱不平的说,“干吗只有我们公司啊?这根本就是在玩针对嘛?”
大伙儿一脸担心,这时候,阿正说,“如果真玩针对,那下一个不久轮到‘皮古拉’?”
异样的粒子在会议室里猛烈的撞击着,就像他们的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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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哟,言总编辑,这么有空找我吃午餐?我想我快中 TOTO 了我。”
Judy,出版之前,言会招来一班“特别读者”,给读后感。因为Judy平时阅书万卷,所以被选为“特别读者”一职。而 Judy 是当中分析能力最好的,给的读后感最细腻。
“收起你的讽刺,少这样说我了。”
“无事不登三宝殿,说,来者何事?”
“李大川跟古早在 <自由人> post的文章,你读过了吧?”
“这什么话?拜托,看我眼镜多厚?我看书都快看瞎了咧!这么hit的东东,我怎么可能没有读过?对我很侮辱哦,言。”
“那你觉得怎样?”
“什么怎样?写的很好啊!只是奇怪,你怎么肯让他们刊登还没出版的文章呢?新的宣传手段?”
“不是什么宣传手段啦。我问你哦,有没有觉得跟以往写的有什么不同?”
“说到不同嘛。。。”Judy若有所依似的。
言期待着,希望Judy可以说出别人看不到的不同之处。只希望有一个人说不同。一个就够了。
Judy 想了一会儿。对言说 “没有诶。风格还是一样嘛。有什么不同吗?”
言失望极了。
“怎么啦?一脸失望的,风格依旧没有什么不好啊。”
“是没有什么不好,如果真的是他们写的话。”
Judy 把喝着的可乐像鱼尾狮似的全喷到桌上,瞪大眼睛问言,“你说什么?不是李大川跟古早写的?”
“嘘!小声点,不能让别人知道。你千万不要告诉别人啊。”
“ok,ok。那是谁写的?为什么用他们的笔名啊?”
“我也不知道啊。烦死了。本来希望你可以嗅到异样的味道,可是连你都这样说,我真的拿头去撞墙也想不出原因了。”
“别这样。我再回去看看,再让书虫他们研究研究,看能不能看出什么。”
“麻烦你了。唯有这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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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谁?言绞尽脑子还是想不透。
“在想什么?五官都挤在一起了,真丑。”男友用双指夹言的鼻子。
言作势要咬他的手,阿陆马上闪开。两人抱在一起笑成一团。
“刚才在想什么?”阿陆把玩着言的长发。
“唉,还不是公司的事。第二个李大川出现了,第二个古早也出现了。你说,一个人的风格,能够模仿得一模一样?”
“应该不容易吧。又不是本人的脑袋,一模一样也是碰巧而已。”
“可是,你怎么解释?网路上的两个冒牌,署名都放公司作者的名字了,绝对不可能是凑巧。绝对是有什么阴谋!”
“那还真不容易,要猜作者脑袋里在想什么,记者要怎么写,故事路线怎么走,肯定要比作者自己还了解自己嘛!”
比作者自己还了解自己?言不断的思考这段话。
“言,你知道吗?读者的鼻子像狗一样敏锐。他们能够透过文字,了解读者的心情,猜读者是怎么样的人,进而熟悉作者的路线。所以,味道不同,读者马上知道。”
“鉴于这一点,我更迷惑了。没有一个读者出来说‘这是冒牌的’之类的话。就连“特别读者”团也一样。”
阿陆沉思了一会儿,对言说:“如果这样,作为一个心理医生,我有必要说,这人必定是作者身边的人。”
言疑惑:“为什么?”
“如果说只是阅读作者过去所有的文章来推断作者的写作路线,那么多少会有一点差异。因为作者每天接触的人遇事都不同,做的东西不同,所谓的灵感大多是从生活上来的。比如说,看到爸爸买冰淇淋给小女孩会令他联想到什么,然而,不同时间看到同样的画面,会联想不同的东西。”
“嗯。然后咧?”
“然后,李大川上一部发表的作品是什么时候?”
“半年前。这有什么关系啊?”
“半年前,这就更不可能了。”
“为什么?”
“人,每天都在变。思维会因为每天发生的事慢慢的在变,像是一种思想进化。”
“可你不是说,若是不一样,读者会嗅到的吗?”
“不,思维在变,可以还是有一定的规律。”
“没有可能推力出这规律吗?”
“有可能,但不是全部。这个冒牌能写出读者分辨不出的冒牌故事,已经算是非常地了解作者,而且能从作者的生活推断故事情节了。所以,这个人只能是很了解作者作品的人,还有,很常接触他兼跟他要好的人。结论,这个冒牌是作者身边的人。”
言若有所思地说,“如果是那样的话范围就缩小很多了。。。 。。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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慌了吧?一定慌了。谁是下一个呢?等着轮流出局吧!
突然,电话声响,是言传来的简讯,‘马上到清一色来’
这么不巧,竟然选这时候。算皮古拉走运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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言坐在清一色酒吧,等他,那个冒牌。
出现了。走过来的,是余晖。
“老总,这么晚了,找我干吗?”
“余晖,我们认识,快5年了吧?一起工作3年多了,怎么我好像不是很了解你啊?”
余晖突然紧张的捧着言的脸,“言,你喝醉了吗?”
言甩掉余晖的手,“我没有喝醉。啊,原来你还藏着暗恋我的面孔。你到底还隐藏多少我不知道的面孔啊?”
“你说什么?你今晚怎么了?”
“陈余晖!你,就是那个冒牌!李大川的冒牌!古早的冒牌!”
余晖伫立在原地,没有回应,也没有否认。
像过了一世纪那么久,余晖拿起桌上的啤酒,一口饮尽。喝完了,擦擦嘴角的酒滴,看着言说,
“是,我就是那个冒牌。真不愧是言。”
“你明明拥有写作的才华,为什么要活在他人笔下做影子?”
余晖笑了笑,“你知道吗?我从中学开始就喜欢写故事。曾经,我也以为自己很有才华。于是我在 <自由人> 以自己的署名post过故事,可是,有谁注意过了?没有!没有一个人。我开始怀疑自己,是不是根本就没有写作才能?后来看见李大川那样的人,只因为一篇《青色的你》就发红发紫,我不甘心!有一次,我让他看我的作品,他对我说:‘你不要白费力气了,没有天分的人再努力也是徒劳,而且,有天分没有运气的人,是浪费。而你,是属于前者’。所以,我要报复!我要让他知道,他能够写的东西,我也能!他的作品不是独一无二的!”
“余晖,连你自己也嫌弃自己的作品的话,你还能要求谁去欣赏?如果我说,你是有才华的,你相信吗?”
余晖望着言,“你是在可怜我吗?”
言栋定地说,“我是那种有同情心的人吗?”
余晖哭着摇头。
“好吧!如果你还不信,告诉你一个秘密。你的作品我也读过。”
余晖惊讶得看着言,“怎么可能?”
“哈哈!我自己注意到当然是不可能。是Judy在 <自由人> 看到的,余日均!然后,至于李大川为什么那样说,大概是因为他感受到你的天分吧!所以害怕,就打击大及你的信心咯!”
这时,言从公事包拿出一个文件夹,“最后,陈余晖先生,你是否愿意成为本公司旗下作者?”
“老总。。。”
“我知道你很感动,如果是这样,利润你就少分一点当赏我如何?”
余晖摇摇头,感动地说不出话来。他梦寐以求的一天。成为一名作家是他的梦想,现在,不用梦,也不用想了,因为这一切,在他在演的合约上签上‘陈余晖’三个字后,已成为现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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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言告诉阿陆这个结果的时候,阿陆以高深莫测的眼神望着言,“嘿,女神探,你怎么知道是余晖?”
“这个嘛,首先,是你提醒我说,冒牌是作者身边的人。”
“然后咧?”
“第二,就有一天,在办公室的茶室不小心听到Mel跟大头灿说:
‘大头灿,为什么李大川要在<自由人>post故事啊?有故事也当然先放在我们
share的部落格啊!’
‘对阿,肥水都留给外人了,真是不爽。’
于是我就问他们,‘你们还有谁share这个部落格啊?Mel说她,大头灿,Amy,余晖,和李大川。他们说这是余晖建议的,也邀请了古早和皮古拉,可是他们俩拒绝邀请。而李大川加入是因为讨好Amy。李大川常常都在那个部落格上写文章留言,目的是为了追求Amy。”
“可是,这样不足以指正余晖啊!他不是唯一一个跟李大川share部落格的人。”
“对,还有一样最重要的。就是古早。有一天,古早致电给我,
‘喂,言吗?是我,古早。’
‘怎么啦,古早?’
‘我想来想去,不对劲。名字,那个冒牌故事的名字不对劲!’
‘你说什么?怎么个不对劲?’
‘一直以来,我都是以书架上其中连续几本书,来给故事的人起名字。那个拉龙(伊拉龙),冒牌故事的主角,翟兴 (摘星),追风(追风筝的人),长腿(长腿叔叔),七色(七色恋文)。今天坐在书房,望着我的书架时突然发现,这些名字,全是我书架上最后第二排书!言,这绝对不是巧合!绝对不是!’
‘真的吗?古早,我现在问你,你有跟谁说过这种起名方式吗?’
‘有,余晖。’”
“噢!原来如此。我就奇怪,你怎么可能这么机灵,原来全是机缘巧合,误打误撞!”
“你错了,其实从第一个线索,我已有9成肯定是余晖了。”
“噢?愿闻其详。”
“李大川单身一个人住,古早也是,只有皮古拉根女友同居。很明显是余晖,因为余晖是他们的经纪人,保姆,最了解他们脾性,接触他们最多的人是他。”
阿陆拍手大笑,“好啦!算你聪明啦!真是强势咧你!不过,大团圆结局,这你就做对了!”
“希望余晖能好好利用它的才能来帮我赚大钱。”
“哈哈!”
2009年6月2日 星期二
嚼
嚼着口香糖,他一路踢着小石子,无意识地走着。似乎已经很久没有这么无所事事、单纯地走了。从什么时候开始,机械式地过活,已经是既定的公式,再也没有属于自己的时间。
嘴里的口香糖随着杂乱无章的思绪在牙舌间不停翻滚,啮咬中,无奈地任搓圆捏扁。薄荷香被挤压溢出,霎时间充斥口腔,轻吸口气,顿时满口冰凉。他孩子气地一笑,深深地吸一口气,再吸口气,任由满口满舌的冰凉把自己淹没。
呐,小时候就是这样,走到哪里都在嚼口香糖——并不是因为口臭,只是喜欢咬东西的感觉。有时候,甚至怀疑自己的牙齿会如老鼠般不断变长,所以才无时无刻嚼嚼嚼磨牙。那时候啊,天天以玩乐度过的日子,偶一的烦恼也是想不起来的芝麻绿豆小事了——反正,也不过是小孩子闹脾气而已。杂乱无章的童年印记,仿佛都浓缩成了初入口的口香糖那股甜香味。现在呢?大概也就是口腔里嚼之不断的口香糖——索然无味,偶尔的惊喜便如吹出来的泡泡般不持久,一不小心还粘得满脸地脏,剩下的只有厌倦。
嘴角扯出一抹自嘲的苦笑。呵,怎么了呢?连形容词也只剩口香糖了,脑袋还真糊了。
但,真怀念啊,那时便已经很懂得斤斤计较的“本事”,同年龄的对他莫不钦佩三分——毕竟,有多少个小鬼能用40仙就能买到其他人花上50仙才买到的糖果?也不是说他多会交际哄得老板眉开眼笑心怀大开——那个常年板着脸的老”板”?他怀疑有谁能做到这一点——只是,他比别人都会算而已。被崇拜的小鬼总是容易自信心爆棚,在“志愿”一词于他还懵懵懂懂之时,便已立志要当个“伟大的”经济学家——天知道他甚至搞不懂经济学家是干嘛的。在那作文簿上《我的志愿》除了老师还是老师的年代,与众不同的他轻易便换得伙伴们崇敬的眼神,让他不可一世得以为自己已经站在世界的顶尖接受众人的膜拜——而那时候的“世界”,也不过比学校加上平日里嬉戏的那洼荒废水池大上一点点。凭借这么点点的小聪明便认定自己将来能够轻而易举做到,如此笃定,想是没有人教过他“小时了了,大未必佳”这句话吧。
多好,小鬼就是能这么不知天高地厚。什么时候开始,自信磨灭了呢?想从前那总缩着脖子跟在他屁股后的小子现在都爬头了,出入有司机接送,花起钱来直是败家的手笔,意气风发得紧哪。但人家败家也得有本钱,他是嫉妒也妒不来的。反观他自己,做什么事都畏畏缩缩、瞻前顾后,磨了十多年一事无成,反而信心气势都给磨个精光了。若小时候知道长大了的自己这么落魄,会不会厌恶地嚷着不想长大?他失笑,的确像是自己会做的事。那无比的自信呵,回不来了。
夜的寒风迎面扑来,吹得他一阵战栗。缩缩脖子,脑袋也清醒了些。他微抬头,千回百转的思路一时之间还不甚清醒,双眼茫茫然看着自己身处之地,一脸的迷惑。好半晌才回神。
呐,又走到这里来了。他称王的起点——糖果铺。苦笑,原来潜意识依然怀念那段风光的日子啊。蒙尘的糖果罐子上还依稀辨认得出“10sen 2粒 20sen 5粒”的字迹。这短短数行字,剥落又再填补上,见证多少双小手悄悄摩挲去了岁月。带着新鲜面孔延续的痕迹,怕不比他活过的光阴还更久远吧?老是板着脸的老板,佝偻的身形已经不再咄咄逼人,反生一股没来由的亲切感。或许这是和他“黄金鼎盛时期”仅剩的联系了,唯有这里能提醒自己曾经的高高在上,从而忘怀如今的懦弱。谁不爱缅怀自己的璀璨呢?就容许他暂时逃离现实,再回顾一次吧。虽然离开后,心情的强烈对比必将使自己陷入更深的低潮。
在门前一屁股坐下,闭上眼,小心地呼吸着昔日的气息。是的是的,贴近自己的骄傲总忍不住叫人容光焕发,如毒瘾般戒不了——谁又舍得戒掉呢?嘴角不自觉噙笑,口香糖兀自在口中嚼啊嚼的,仍是回忆中的味道——多好,恍如一切都没有变。何苦要改变呢?改变,是世间最可恶的事。那就,继续这样吧。
良久,依稀感觉到眼皮上刺眼的光,但他没有睁眼;耳边尖锐的声音是什么?有一丝丝的好奇,但仍不愿离开回忆的漩涡。很吵,有人尖叫,谁在打扰他的光辉?微微眯眼,只有一大片刺眼光芒,愕然,然后,就这样了。
这样也好,就这么定格在他挥洒自如的风光里,如他所愿地永远停留而无需再为现实烦恼。只是他似乎还能感觉到喉间噎住的口香糖在翻滚,欢快地跳动。
嘴里的口香糖随着杂乱无章的思绪在牙舌间不停翻滚,啮咬中,无奈地任搓圆捏扁。薄荷香被挤压溢出,霎时间充斥口腔,轻吸口气,顿时满口冰凉。他孩子气地一笑,深深地吸一口气,再吸口气,任由满口满舌的冰凉把自己淹没。
呐,小时候就是这样,走到哪里都在嚼口香糖——并不是因为口臭,只是喜欢咬东西的感觉。有时候,甚至怀疑自己的牙齿会如老鼠般不断变长,所以才无时无刻嚼嚼嚼磨牙。那时候啊,天天以玩乐度过的日子,偶一的烦恼也是想不起来的芝麻绿豆小事了——反正,也不过是小孩子闹脾气而已。杂乱无章的童年印记,仿佛都浓缩成了初入口的口香糖那股甜香味。现在呢?大概也就是口腔里嚼之不断的口香糖——索然无味,偶尔的惊喜便如吹出来的泡泡般不持久,一不小心还粘得满脸地脏,剩下的只有厌倦。
嘴角扯出一抹自嘲的苦笑。呵,怎么了呢?连形容词也只剩口香糖了,脑袋还真糊了。
但,真怀念啊,那时便已经很懂得斤斤计较的“本事”,同年龄的对他莫不钦佩三分——毕竟,有多少个小鬼能用40仙就能买到其他人花上50仙才买到的糖果?也不是说他多会交际哄得老板眉开眼笑心怀大开——那个常年板着脸的老”板”?他怀疑有谁能做到这一点——只是,他比别人都会算而已。被崇拜的小鬼总是容易自信心爆棚,在“志愿”一词于他还懵懵懂懂之时,便已立志要当个“伟大的”经济学家——天知道他甚至搞不懂经济学家是干嘛的。在那作文簿上《我的志愿》除了老师还是老师的年代,与众不同的他轻易便换得伙伴们崇敬的眼神,让他不可一世得以为自己已经站在世界的顶尖接受众人的膜拜——而那时候的“世界”,也不过比学校加上平日里嬉戏的那洼荒废水池大上一点点。凭借这么点点的小聪明便认定自己将来能够轻而易举做到,如此笃定,想是没有人教过他“小时了了,大未必佳”这句话吧。
多好,小鬼就是能这么不知天高地厚。什么时候开始,自信磨灭了呢?想从前那总缩着脖子跟在他屁股后的小子现在都爬头了,出入有司机接送,花起钱来直是败家的手笔,意气风发得紧哪。但人家败家也得有本钱,他是嫉妒也妒不来的。反观他自己,做什么事都畏畏缩缩、瞻前顾后,磨了十多年一事无成,反而信心气势都给磨个精光了。若小时候知道长大了的自己这么落魄,会不会厌恶地嚷着不想长大?他失笑,的确像是自己会做的事。那无比的自信呵,回不来了。
夜的寒风迎面扑来,吹得他一阵战栗。缩缩脖子,脑袋也清醒了些。他微抬头,千回百转的思路一时之间还不甚清醒,双眼茫茫然看着自己身处之地,一脸的迷惑。好半晌才回神。
呐,又走到这里来了。他称王的起点——糖果铺。苦笑,原来潜意识依然怀念那段风光的日子啊。蒙尘的糖果罐子上还依稀辨认得出“10sen 2粒 20sen 5粒”的字迹。这短短数行字,剥落又再填补上,见证多少双小手悄悄摩挲去了岁月。带着新鲜面孔延续的痕迹,怕不比他活过的光阴还更久远吧?老是板着脸的老板,佝偻的身形已经不再咄咄逼人,反生一股没来由的亲切感。或许这是和他“黄金鼎盛时期”仅剩的联系了,唯有这里能提醒自己曾经的高高在上,从而忘怀如今的懦弱。谁不爱缅怀自己的璀璨呢?就容许他暂时逃离现实,再回顾一次吧。虽然离开后,心情的强烈对比必将使自己陷入更深的低潮。
在门前一屁股坐下,闭上眼,小心地呼吸着昔日的气息。是的是的,贴近自己的骄傲总忍不住叫人容光焕发,如毒瘾般戒不了——谁又舍得戒掉呢?嘴角不自觉噙笑,口香糖兀自在口中嚼啊嚼的,仍是回忆中的味道——多好,恍如一切都没有变。何苦要改变呢?改变,是世间最可恶的事。那就,继续这样吧。
良久,依稀感觉到眼皮上刺眼的光,但他没有睁眼;耳边尖锐的声音是什么?有一丝丝的好奇,但仍不愿离开回忆的漩涡。很吵,有人尖叫,谁在打扰他的光辉?微微眯眼,只有一大片刺眼光芒,愕然,然后,就这样了。
这样也好,就这么定格在他挥洒自如的风光里,如他所愿地永远停留而无需再为现实烦恼。只是他似乎还能感觉到喉间噎住的口香糖在翻滚,欢快地跳动。
2009年5月19日 星期二
离开
我挂上电话。冷冽的空气中只飘着雪,和空荡的嘟嘟声响。是你抛弃了我们的世界还是这世界其实狭隘得不容你我共存?
鱼日夜瞪大着眼凝视我随着季节蜕变的失落。
它感应到你的方向吗?但它是记得我们的语言的。而你是否,已经不在相同频道?且慢。
北风吹来了高昂音调。是你,是你灵魂干涸的呐喊。在我耳际,哦不,在我心跳启动警号。我极速飞奔至你面前,当你濒临窒息,却忘了,我们的眼神交错之处,像是隔着透明玻璃,早已无法互相倾听!纵使在物质媒介里。如空气,如水,如躯体。纵使剧烈的思念足以震撼天崩地裂。
(你死守着腮,而我的双腿贪恋花花世界。)
这次,换我离开。
鱼日夜瞪大着眼凝视我随着季节蜕变的失落。
它感应到你的方向吗?但它是记得我们的语言的。而你是否,已经不在相同频道?且慢。
北风吹来了高昂音调。是你,是你灵魂干涸的呐喊。在我耳际,哦不,在我心跳启动警号。我极速飞奔至你面前,当你濒临窒息,却忘了,我们的眼神交错之处,像是隔着透明玻璃,早已无法互相倾听!纵使在物质媒介里。如空气,如水,如躯体。纵使剧烈的思念足以震撼天崩地裂。
(你死守着腮,而我的双腿贪恋花花世界。)
这次,换我离开。
2009年5月9日 星期六
2009年5月4日 星期一
2009年4月23日 星期四
追赶的旅程
话说回来,为什么我会一直在跑?因为她执意跑,所以我必须追。
跑到蛋糕店的时候,她不见了。我推门进去,看见两个糕点师傅。师傅甲端出一托生鸡蛋,小心翼翼的将它们排进圆形小锅里(锅不都圆形么?)。师傅乙走过来,二话不说把鸡蛋拣出来一一摔碎。
甲视若无睹,继续排。乙继续摔。而那托鸡蛋永远打不完。虽然我不知道这样做何谓,但不干我的事。他们自顾自忙着手上的事情,完全没注意到我,直到我很不小心地打了个喷嚏。(是的,面粉太多啦这里)
甲乙不约而同抬头望着我,眼里有太多不屑和埋怨,更多恐惧,仿佛一个喷嚏就让这里美味的空气沾满细菌——一切都被我毁了!
我有点不好意思,于是不敢问他们爱丽有没有经过。想要偷偷踮脚尖离开,一举一动却都在他们注目之下,这样偷偷似乎不太恰当。我只好一边陪笑道歉一边退到门边,然后慌张打开门逃出去。
关门时刚好看到乙从桌下柜子掏出一管消毒喷雾,用力按,店里霎时迷雾一片。我好奇地在玻璃墙外看,乙不停的喷消毒剂,白色气体慢慢充满蛋糕店。然后什么都看不见了,然而那团白云却还持续膨胀,蛋糕店像吃得过饱的大怪兽,肚子紧绷着,越来越大。
我吓一跳,下意识拔腿就跑。还来不及跑开两公尺,蛋糕店就爆炸了。
气流冲击令我撞上一棵榕树,眼冒金星,头昏得全身乏力。我只好告诉自己必须趁机休息一下,因为休息是为了走更远的路。即使这样的休息必定会让我和爱丽的距离又差上好几公里。
没办法。追随爱丽的旅程,总有很多很多不能预知的障碍。有理无理的,有关无关的。
偶尔挺怀疑自己最后能不能追上她。这样不停跟着她跑啊跑的真的有用吗?爱丽精力充沛爱跑爱跳,我只是个逛逛街便累得气喘吁吁的中年人。
而且,逻辑上,直线追逃游戏里(假设双方速度不变)若逃跑者速度略胜一筹,那后面的可怜虫一百巴仙追不上。
但地球是圆的啊。跑到最后会回到原点。跑太快也许会见到后面的人出现在前面。
但这里可能不是地球啊。说不定是古人猜测的平面世界,跑到尽头再跑就会掉下去,掉进无边无际的宇宙黑洞。
所以跑那么快的爱丽,到尽头时会不会折返?
还是掉下去?
我躺在榕树下胡思乱想,爱丽不知什么时候又跑回来了。
她很不高兴:“你在干什么?为什么你总是这样?难道不能积极主动一点吗?难道你就不想追上来吗?”
还没等我回答,爱丽又跑了。
她跑那么快,说不定其实她永远都不要我追上她?
我挣扎着爬起来又追。然而才两分钟时间我又迷路了……这不能怪我。第一,前面已经提过——她跑很快;第二,爱丽,难以预测的爱丽,我猜不到她究竟跑进了那条小径?
森林诶。要知道这整个世界本来就容易让人迷失方向啊,何况是这样没有路标的森林?
我就是猜不着啊。
唉。我退后两步坐下来。屁股下立刻有人凄厉尖叫,还咬了我一口。
我哇哇叫着跳起来,一看,原来是一条四脚蛇。它破口大骂:“我靠!你没长眼睛啊!我在这里躺着你屁股还要下来?!”
我很想告诉它我屁股其实的确没长眼睛……只是怒火中烧的它是不会接受我的解释的。
而且。
而且我看过了啊,坐下去的时候的确没有东西!
四脚蛇有两粒木瓜那么大,虽然我近视,但怎么可能一点也看不见呢?
我为自己辩护:“我刚才看的时候你都不在,才坐下去的啊。你后来的吧?那么你应该看到我要坐下了啊。”
四脚蛇很愤怒:“什么?!那你是说我不对咯?小子你知不知道我是谁?”
我点点头:“四脚蛇。”
它简直快要抓狂:“错!!四脚蛇是你们人类私自乱起的没有水准的名字,我真正的身份是龙的子孙!”它强调一遍:“龙!”
我考虑了两秒,想想这种时候还是不要和失去理智的东西争吵比较好。当人脾气不好的时候总是会口出狂言,或者颠倒是非,跟他讲道理他觉得你在放屁。因此吵架的人永远不会赢。如果和它吵下去,我岂非和一只四脚蛇一般见识?
不要。我EQ很高的。
而且追爱丽要紧。
于是我装笑脸赔不是,然后趁它还气得看不清周围的时候一溜烟跑掉。
随便选了一条岔路。
重新踏上追赶爱丽的路途,我只有越来越迷惑。关于未来。关于从前。
当初为了什么开始追着爱丽跑呢?
为什么非要追上她不可?
天色渐暗,空气一点一点冰冷。我一个人在森林里,很孤独的抱着自己,想着爱丽在哪里。
我想放弃了。
这个时候任哪个方向出现一点点灯光,我都会舍弃追随爱丽的旅程,盲目往那里奔去。
我要的不过是寒冷的时候给我一点点温暖。
为了什么呢?
最怕黑,为什么居然有勇气孤身挑战黑夜?
啊天。
我实在想不起那个令我理直气壮的原因。
当初厚厚的热诚足够让我盲目,但如今它比清风还要薄,怎么还能支持我走(跑)下去?
盲目过后清醒的我,已经变成一无所有的可怜虫。而我那曾经耀眼的理想呢?我锲而不舍跟随的爱丽在哪里?
我想起很久以前爱丽并不爱跑。
然后她突然很爱跑。
想不透。想不透。我想不透。我就是想不透……
想着想着,哭着哭着,疲劳像病毒一样侵袭我身体所有系统。我就当机了。哦不我睡着了。
梦里爱丽没有跑。
跑到蛋糕店的时候,她不见了。我推门进去,看见两个糕点师傅。师傅甲端出一托生鸡蛋,小心翼翼的将它们排进圆形小锅里(锅不都圆形么?)。师傅乙走过来,二话不说把鸡蛋拣出来一一摔碎。
甲视若无睹,继续排。乙继续摔。而那托鸡蛋永远打不完。虽然我不知道这样做何谓,但不干我的事。他们自顾自忙着手上的事情,完全没注意到我,直到我很不小心地打了个喷嚏。(是的,面粉太多啦这里)
甲乙不约而同抬头望着我,眼里有太多不屑和埋怨,更多恐惧,仿佛一个喷嚏就让这里美味的空气沾满细菌——一切都被我毁了!
我有点不好意思,于是不敢问他们爱丽有没有经过。想要偷偷踮脚尖离开,一举一动却都在他们注目之下,这样偷偷似乎不太恰当。我只好一边陪笑道歉一边退到门边,然后慌张打开门逃出去。
关门时刚好看到乙从桌下柜子掏出一管消毒喷雾,用力按,店里霎时迷雾一片。我好奇地在玻璃墙外看,乙不停的喷消毒剂,白色气体慢慢充满蛋糕店。然后什么都看不见了,然而那团白云却还持续膨胀,蛋糕店像吃得过饱的大怪兽,肚子紧绷着,越来越大。
我吓一跳,下意识拔腿就跑。还来不及跑开两公尺,蛋糕店就爆炸了。
气流冲击令我撞上一棵榕树,眼冒金星,头昏得全身乏力。我只好告诉自己必须趁机休息一下,因为休息是为了走更远的路。即使这样的休息必定会让我和爱丽的距离又差上好几公里。
没办法。追随爱丽的旅程,总有很多很多不能预知的障碍。有理无理的,有关无关的。
偶尔挺怀疑自己最后能不能追上她。这样不停跟着她跑啊跑的真的有用吗?爱丽精力充沛爱跑爱跳,我只是个逛逛街便累得气喘吁吁的中年人。
而且,逻辑上,直线追逃游戏里(假设双方速度不变)若逃跑者速度略胜一筹,那后面的可怜虫一百巴仙追不上。
但地球是圆的啊。跑到最后会回到原点。跑太快也许会见到后面的人出现在前面。
但这里可能不是地球啊。说不定是古人猜测的平面世界,跑到尽头再跑就会掉下去,掉进无边无际的宇宙黑洞。
所以跑那么快的爱丽,到尽头时会不会折返?
还是掉下去?
我躺在榕树下胡思乱想,爱丽不知什么时候又跑回来了。
她很不高兴:“你在干什么?为什么你总是这样?难道不能积极主动一点吗?难道你就不想追上来吗?”
还没等我回答,爱丽又跑了。
她跑那么快,说不定其实她永远都不要我追上她?
我挣扎着爬起来又追。然而才两分钟时间我又迷路了……这不能怪我。第一,前面已经提过——她跑很快;第二,爱丽,难以预测的爱丽,我猜不到她究竟跑进了那条小径?
森林诶。要知道这整个世界本来就容易让人迷失方向啊,何况是这样没有路标的森林?
我就是猜不着啊。
唉。我退后两步坐下来。屁股下立刻有人凄厉尖叫,还咬了我一口。
我哇哇叫着跳起来,一看,原来是一条四脚蛇。它破口大骂:“我靠!你没长眼睛啊!我在这里躺着你屁股还要下来?!”
我很想告诉它我屁股其实的确没长眼睛……只是怒火中烧的它是不会接受我的解释的。
而且。
而且我看过了啊,坐下去的时候的确没有东西!
四脚蛇有两粒木瓜那么大,虽然我近视,但怎么可能一点也看不见呢?
我为自己辩护:“我刚才看的时候你都不在,才坐下去的啊。你后来的吧?那么你应该看到我要坐下了啊。”
四脚蛇很愤怒:“什么?!那你是说我不对咯?小子你知不知道我是谁?”
我点点头:“四脚蛇。”
它简直快要抓狂:“错!!四脚蛇是你们人类私自乱起的没有水准的名字,我真正的身份是龙的子孙!”它强调一遍:“龙!”
我考虑了两秒,想想这种时候还是不要和失去理智的东西争吵比较好。当人脾气不好的时候总是会口出狂言,或者颠倒是非,跟他讲道理他觉得你在放屁。因此吵架的人永远不会赢。如果和它吵下去,我岂非和一只四脚蛇一般见识?
不要。我EQ很高的。
而且追爱丽要紧。
于是我装笑脸赔不是,然后趁它还气得看不清周围的时候一溜烟跑掉。
随便选了一条岔路。
重新踏上追赶爱丽的路途,我只有越来越迷惑。关于未来。关于从前。
当初为了什么开始追着爱丽跑呢?
为什么非要追上她不可?
天色渐暗,空气一点一点冰冷。我一个人在森林里,很孤独的抱着自己,想着爱丽在哪里。
我想放弃了。
这个时候任哪个方向出现一点点灯光,我都会舍弃追随爱丽的旅程,盲目往那里奔去。
我要的不过是寒冷的时候给我一点点温暖。
为了什么呢?
最怕黑,为什么居然有勇气孤身挑战黑夜?
啊天。
我实在想不起那个令我理直气壮的原因。
当初厚厚的热诚足够让我盲目,但如今它比清风还要薄,怎么还能支持我走(跑)下去?
盲目过后清醒的我,已经变成一无所有的可怜虫。而我那曾经耀眼的理想呢?我锲而不舍跟随的爱丽在哪里?
我想起很久以前爱丽并不爱跑。
然后她突然很爱跑。
想不透。想不透。我想不透。我就是想不透……
想着想着,哭着哭着,疲劳像病毒一样侵袭我身体所有系统。我就当机了。哦不我睡着了。
梦里爱丽没有跑。
2009年4月20日 星期一
2009年4月11日 星期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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