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7月30日 星期四

万岁

我终于见到你了
在火车行进的当儿
我带着轻快的心情一站一站的越来越迫不及待
带着十一个月等待的煎熬酝酿成一曲美满打算要给你当见面礼
带着所谓缘分的无法言喻,像是蝶恋花瓣,黄葵向阳,只渴望在这一刻没有打扰的看进你的双眼
带着我就要告诉你我以为你也在意的期盼,给你踏实承诺打退之前你畏惧的好似幻象的甜言蜜语

他带着你来了。

你有人疼了
我心伤的替你开心着。

万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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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7月28日 星期二

万岁

妈的葬礼上他哭得掏心掏肺,在场无人不动容。

的确,每个人都知道吴大婶有多疼她儿子。一个人辛辛苦苦供他念完大学;为了他前途光明而四处奔走为他觅得一份高薪工作。当儿子年逾三十却仍然单身时,吴大婶还暗中帮他牵线,最后木讷的读书仔居然也娶了美娇妻。

典型的完美人生。

庸碌一世,无非为了孩子无忧一生。人家说父母总不可能帮孩子一辈子,但吴婶似乎做到了。

数万朵六月菊凑成的花海将她的灵柩托起来。玻璃棺材里,躺着她安详的睡容。吴赐仁站在灵前再度凝视母亲遗容,眨巴眼睛,忍不住又痛哭失声。

这对慈母孝子,令前来凭吊的人们都静默地哀悼许久。

吴赐仁一步一脚印地带领送葬队伍将吴大婶送上山。待母亲灵柩缓缓沉入墓穴后,他抓了把泥土,沉默地撒向玻璃棺木。大家也依序抓泥土撒上,直到再也看不见吴婶那亲切的微笑。

接着,出乎众人意料的,吴赐仁仰天大喝:“万岁!!!”开始欢快的扭动身体,轻松得像是身上层层赘肉突然消失了一般。他拉起身旁小女孩的手转圈跳舞,把所有人吓得目瞪口呆。阿牛阿猫看见此景,眼泛泪光,惋惜地说:“可怜孝子,丧亲之痛使他疯了。”

报章刊登了这则感人的事,读者纷纷表示赞许。吴赐仁身价突然高涨数倍,公司决定提拔他,让他升上总经理的位置。

但。

吴赐仁推掉了大好机会,甚至连工作也辞了。接着他和结婚两年的妻子离婚,娶了相貌平庸的小学同学。

当吴赐仁和新婚妻子在乡村菜田里抓虫,看着田里绿油油的包菜,他终于打从心底满足地笑出来。

那是他三十三年来的第一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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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万岁!!!!!!!!”吴赐仁在菜田里高呼。

小屋里传出了响亮的婴儿啼哭声。

“老的,发什么疯!女儿都被你吵醒了……”

2009年7月23日 星期四

静止

我是静止的

你是移动的

你走了 可是爱情却还在




摘自橘子文字债-爱情里的千情百绪

相遇

有些人相遇得太早

有些人相遇得太晚

有些人则是一辈子都不应该相遇




摘自橘子文字债-爱情里的千情百绪

失眠

躺久了总是会睡着的

而人

爱久了却不一定就是你的




摘自橘子文字债-爱情里的千情百绪

2009年7月8日 星期三

且说,ringo

呼唤我,有很多种方法(除了老婆和爱人)。且说,由于我的名字,那个“筠”字很混淆,常常让人念错,加上我的“马来名”让人给我安了很多很多花名,中文名字原本就有两个读音,加上不会叫的人总会用尽阴阳上去的方法叫我,导致我的名字有很多种叫法,虽然人只有一个。且说,有人唤了我的名字好多年,在真正“看”到我的名字时还不懂那个那个,原来就是我。

那么复杂的事情,我尽量不为难朋友,所以接受了所有的呼唤。

为了不为难不认识我的人,所以我就叫Ringo。叫我Ringo。简单。

且说,Ringo。
在妈妈眼中的Ringo,只要不夜归,基本上还是很令人放心(因为安全?)的女儿。
在弟弟眼中的Ringo,只要不38,基本上,还是可以带出街的。
在兄姐眼中的Ringo,只要花钱前想三秒,就不用担心日后嫁不出要投靠了。
在邻居眼中的Ringo,只要她一回到家,你就知道是谁回来了。
在朋友眼中的Ringo,只要有时候不会说一些让人突然僵硬或急性短暂窒息的话,基本上,还是可以聊的。
在老师眼中的Ringo,不是A grade 的学生,但是摆在班上也不会碍眼。

其实Ringo只是一个左脑右脑常常交战(偶尔失衡偶尔自闭偶尔疯狂偶尔理性偶尔敏感)的雌性生物。

就那么的,
A for apple
and
I am Ringo.

2009年7月7日 星期二

阿绿(四)

“阿绿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!”

芦苇丛中一群山鸡被吓得急拍翅膀狼狈飞起。

阿绿的手掌不停爆裂、流血,接着蔓延到手臂、肩膀……恐惧完全俘虏了我。阿绿的衣裳很快被血水浸湿,最后他虚脱倒在血泊中。

由始至终,阿绿一声不哼,只是严重抽搐的身躯泄漏一切。我不知所措,也不敢碰他。

“阿岂……不要紧的。”他咬牙挤出一句微弱的话,随即昏厥过去。

这是一个如死亡般漫长的夜,短促的肌肉爆裂声仿佛地狱里魔鬼的低吼。我呆坐一旁,彻夜不眠,偶尔心惊地分辨断断续续的火星噼啪声。

天渐泛白,柴火堆已燃剩暗红的炭。我犹豫了会儿,上前检视阿绿伤势。可怜他全身无一处完好,皮肉以诡异的纹路绽开,衣服被粘湿的血液紧紧贴在伤口上,已逐渐被风干。

我猛然想起在何处见过这种伤口。

“阿岂。”阿绿突然苏醒,开口沉声道:“我要晒太阳。”我吓了一跳,赶紧站到一旁,让晨曦充分照射在阿绿身上。

接着口瞪目呆地看着他皮肤一寸寸恢复光滑。

在河里洗净血污后,阿绿光膀子走到我面前。我不说话,也不看他。

“阿岂。我不是人类。”阿绿说。

“我懂。”我知道。把他捡回来的那一刻起,我就深深相信这孩子非凡人。但亲眼见证毕竟是另一回事,它带来的冲击和震撼让我难以冷静。尤其当我知道他和塔大家那怪异的少年是同类……

“阿岂,我和他不算同类。”阿绿又说。

我吃惊地抬头望他:“你连读心术也会?”

阿绿平静无波的眼没有对上我询问的眼神。他坐下,伸手用枯枝拨了拨炭堆,开始讲述古老传说:

自古以来,人类就无法和其他生灵和睦相处。人类的贪得无厌,使他们不厌其烦地掠夺——甚至残害其他生灵。一天,这片土地上来了一位异乡老者,他郑重警告人们停止暴行,否则天神将降下一百条河的水,淹没一切罪恶。自大的人类依然故我,将老人的话抛诸脑后。终于,天神发怒了。当第一道劈开大地的闪电摧毁人类所有武器,他们才开始惊慌;飓风刮走房舍,他们泪流满面地求饶。老者看着汹涌洪水中哀号的人们,心生不忍,向天神求情,赦免了人类的罪。老人让人类在山脚下起村庄,把其他生灵收纳在山林里,自己和魑魅一起驻守山中。从此,人们只敢在魑魅沉睡之时上山觅食采集;山风一起,便不敢踏入山林半步。

“然后呢?”我问。

“完结。”阿绿惜言如金。

“那你是魑魅?”我忍不住又问。

“其中一种。我是无祎,他是斗萨。大致上相像,但他不会说话。”

“那为何你们都经历一样的……那个,爆裂?”

阿绿又说:“所有山灵从大地精气出生之时只是一股无形念。经年累月的各自修为造化,使无形念逐渐发展出不同的习性种族。这时候,他们还没有形体。在山灵转为有形之物时,会化为当时身边意念最强的生物形态。”阿绿顿了顿,说:“我在转型之时,你正好出现。”

“所以,同一种类的山灵也有可能不同样貌?”

阿绿点头。

“所以,说不定有些山灵会化为山猪?”

阿绿又点头。

我懊恼得抓头:“完了……我们捕的那些山猪,不知道其中有没有魑魅?万一触犯山神——”

“没有。阿岂。魑魅没那么笨。”阿绿打断我,继续解说:“所有化身后的山灵,成年之际将无可避免皮肉爆裂之灾。成年的时机,则因际遇有别而各异。所以即使我和塔大家的斗萨不同族,一样要全身爆裂一次。”

我仍是一知半解,但阿绿已经站起身来,下河抓鱼了。想起家里辛苦储备的粮食已经不属于我,只好认命地卷起裤管,扑通扑通尾随其后,为早午晚三餐拼命。

“阿绿啊,我想问你一个问题。”

阿绿不答腔,专心捕鱼。他不只惜言如金,连点头示意也省了。

“阿绿,其实你几岁了?”

“三百一十四。”阿绿敏捷的双手刺入水中,捉到一条肥美的鱼。

2009年7月6日 星期一

万岁

“你相信掌纹代表你的一生吗?”
“说一点都不信是骗人的。”
“我不相信。”
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
“我姓黎,叫万岁。”


黎万岁,父母给他起这名的用意,就希望他能够长命。出生的时候,父母因为他的生命线异常的短,就带他到著名的手掌纹大师寻求援助。岂料,大师建议改名叫万岁,要所有认识他的人,在叫他万岁的时候,转添自己的寿命给他,好让他能活在人世久一点。

从小,大人们都用一种很惋惜的眼神看着他,那时的他不懂眼神的意思。

这种眼神的意思,是别的小孩子“解释”给他听的。原来,那叫短命鬼。


万岁问妈妈:为什么我叫短命鬼?妈妈看着他哭,泪滴到万岁手掌中。


于是,万岁不再问妈妈。父亲因为万岁,买了许多关于掌纹的书在家中钻研。而万岁,为了寻找答案,成天躲在掌纹书堆里。那时的他,只有10岁,他想向所有人证明,掌纹不能代表人的一生。


一直以来,万岁的同学们都会缠在他身边问东问西,尤其是女同学,最喜欢问他:我什么时候结婚?我什么时候会谈恋爱?我一生有多少个小孩?

万岁一一为他们解答,但也会正经八百的告诉他们:这些答案全是书上来的,你们不该迷信掌纹能够代表你们的一生。

可还是会有很多人来找他,算命。


他拥有掌纹算命的知识,不是因为他相信啊!这些无知的人们,什么时候才会醒过来?


最后,就连妈妈的朋友也找上门。名气愈来愈大。
最后最后,妈妈的朋友会开始给红包。
最后最后最后,他开始收费。
最后最后最后最后,他高中之后没再继续升学,而开了一间解掌纹的店。


几年来生意一直都不错,这是命吗?看着自己的掌纹,像在倒数计时的炸弹似的。22岁了,怎么还没死?



有一天,有位职业女性,一进门就摊开自己的手掌给他看,问:说,我一生到底有几次恋情?什么时候才会开花结果?

黎万岁忍不住笑了出来。岂料,这举动激怒了她。

“你笑什么?”
“你失恋了。”
“这有什么好笑?”
“你失恋了,所以来算算看你还会失恋多少次。”
“有何不可?”
“你相信掌纹代表你的一生吗?”
“相信,可不全信。”
“我不相信。”
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
“我姓黎,叫万岁。”
“那黎万岁,我到底还会失恋几次?”
黎万岁觉得这女人很可爱,失恋了,不是哭哭啼啼,却是来算命。
“如果我说你下一段恋情就会开花结果了,你相不相信?”
“我相信!不准的话,我会回来找你的。再见,万岁。”


第二次见面,还是在黎万岁的店。
“黎万岁!我要来拆你招牌!”气呼呼的她更可爱。
万岁笑着问她什么事。
“我又失恋了。我不管,赔钱。”
“我不赔钱,但是我陪你。走,吃饭去,我放工咯!”
万岁拉着傻眼的她关门就走。把她带到一间位于海边的泰国餐厅,海风吹着女人的头发,煞是好看。
万岁问她:你叫什么名?
“彭雪莹。”
“嗯。至少名字还不错。”
“喂!什么叫至少名字还不错啊?我是哪里很错啊?”
“哈哈!跟你说话真逗。你没错,只是好奇你怎么会那么相信掌纹啊?”
“不知道耶!就觉得手掌上一条条的纹路不可能没有意思吧,所以就相信咯!”
万岁笑笑。
“诶,你上次说你不相信掌纹,怎么你自己是解掌纹的,反而不相信呢?”
万岁说了自己的故事给她听。雪莹听完之后仙仙地说,“哈!其实我也是不怎么相信的。呃,那个,我也觉得命运不可能这么儿戏,随便几条线就代表一生哦,对吧?呵呵呵。。。 。。。”
“你不用介意,我没什么。反正,我每天面对的,都是相信命运的人,已经习惯了。”
“万岁,相信你自己相信的,不让别人影响你,那么你的相信总有一天会成真的。”
“嗯。我会。对了,说说你怎么失恋的吧。”
雪莹马上180度苦着一张脸,“就那个那个。。。 。。。”
那晚,他们聊到很晚。

后来,雪莹常来找万岁。
直到有一天,他们吃饭时,雪莹突如其来的告白被万岁拒绝了。
“为什么?!”雪莹的心被撕裂了。眼泪不听使唤的往下掉。
“对不起。”
“我以为我们。。。 。。。”
“对不起,雪莹,我们还是做好朋友吧。”
“万岁,你看着我,是不是因为你自己也相信自己命短,活不过25?是不是?”
万岁沉默。
“万岁,我喜欢你!我不管你活几岁,我不管你相不相信掌纹,谁能对反复无常的人生做保证?你也不能啊!请你认真面对自己的感情好吗?”

万岁内心挣扎着,该翻越那道墙吗?一直以来,万岁都不敢谈恋爱,是自卑,也害怕。嘴上一只说不信掌纹学,可是像被诅咒似的,他的心相信了。他相信自己活不过25,他要自己不该留情,不能给人承诺就不该耽误别人的岁月。雪莹说中了,他相信。

“万岁,你不能这么自私,这么一厢情愿的为别人着想。有没有想过这不是我最想要的?”

万岁笑了,他被她的勇气感动,默默的牵起雪莹的手,“我喜欢你。”
雪莹开心地跳起来直喊“万岁,万岁!”


一年后,雪莹怀孕了,于是,他们结婚。万岁父母流着眼泪,原以为盼不到的日子终于来了,感动万分。

孩子出世的时候,万岁陪同雪莹进入产房,紧握她的手希望能够分担雪莹的痛楚。
就在雪莹用尽最后的力量高喊“万岁!”的那一刻,孩子出来了。万岁只觉得这一刻百感交集。

医生把孩子交给万岁,笑说“我还是第一次听孕妇在生孩子时高喊万岁的。”
万岁看着孩子回答,“万岁是我的名字。”

万岁陪在雪莹身边,好让她醒来就能见到他,他对雪莹有说不出的感谢,这只是他能为她做的小事。
他们的孩子很健康,起名叫万姿,黎万姿。万岁庆幸,万姿的生命线时长长一条。好像,真的可以弥补自己的遗憾了。


事隔一年,万岁在每年的身体检查发现自己患有癌症,而且是末期,他只剩3个月命。他如实告诉雪莹,雪莹的反映出乎他的意料之外,没有泪水,很冷静的接受了。
“放心,我和万姿,会好好陪着你走完这一段路。如果这是命运,我认了。”
的确,万岁也认了,这炸弹,至少还知道生多少时间,有个心理准备,不至于提心吊胆的,不是更好吗?

雪莹打算陪万岁一起旅行玩乐,女儿交由万岁父母照顾,可是万岁到旅途一半,说想念女儿,于是两人返回家,一起过三人世界。

这几个月,万岁珍惜的过着,生怕错过后悔。万姿终于在第13个月学会走路。万岁也庆幸来得及在死之前,听见万姿叫他一生爸爸。

越想抓住时间,时间逃得越快。万岁奇迹的活了半年,就离开人世。而雪莹,终于听见万岁不曾说过的一句话。


万岁留了一本日记,雪莹翻开日记本,开始写日记的日子,是从遇见雪莹开始。然后到在一起,结婚,还有万姿的出生,生活等等。看了万岁的日记,才知道原来他知道自己第二次是假装失恋的,雪莹边读边回忆边流泪。很准啊,万岁解掌纹真的很准,在那之后,她再没有失恋过。

始终很难相信万岁真地走了。日记本的最后一页写着

“给我的挚爱,莹

感谢你不顾一切,让我可以渡过虽短占却完美的一生。
虽给不起一生的承诺,但我会在人生的尽头说爱你。愿你和万姿永远快乐。

万岁”

2009年7月5日 星期日

第三(?)届逼人比文大会

第三届(3?)逼人比文大会,不是随笔,是故事文。


题目:
万岁


期限:七月尾巴!


2009年7月2日 星期四

病毒

芷于和其他直接感染病毒的人没被隔离,她回来上课了。他们身上开始出现红斑。芷于皮肤白皙,看起来就像被盖了大大小小的红色章印,标示生人勿近。

她坐在我前面,从早上的历史课开始我就没专心听课,眼睛不曾离开她。班上只有她一人被感染,然而大家并不那么在意——不管有没有病毒,芷于都是被孤立的人。老师分作业本时迟疑了一会儿,最后还是决定和往常一样亲自分派到学生手中——这使班长松了口气。轮到芷于的时候,老师稍稍站得远了些;不小心碰到她手指时,立即触电似地缩手。

明明知道病毒不会传染。

“这不是什么了不起的病毒。”那些神秘人这么说过:“此病不致死,只是无药可治,状况持续一辈子。患者首先红斑遍体,一段时日后转为轻微溃烂,伤口不痛不痒。但除此之外对生理无害,患者依然生龙活虎。”

这番话可否置信?若果真如此,他们目的为何?

政府开始研究、猜测他们的动机,芷于和其他患者——称为V民,被送入医院专设紧急研究中心。后来确认神秘人所说一切属实,政府得出结论:神秘人无非想开个大玩笑,等着看所有市民变成所谓热锅上的蚂蚁。

“这不是传染性病毒,一点也不可怕。所以我们要镇定!虽然我们没有解药,但我保证,八十年后此病毒便会灭绝!重要的是,此时此刻,我们不能让他们得偿所愿,我们要更团结一致,渡过这个难关!我们不是他们的小丑!”市长慷慨激昂的演说。

在不隔离政策之下,芷于和所有V民重回群体生活。大家表面上不说病毒这回事,却悄悄把位子挪远一些。

上生物学的时候,突然有人举手问:“老师!政府说病毒不会传染,是真的吗?”这句话像第一滴雨,紧接而来班上渐渐响起同学们的低声讨论。年逾五十的生物老师推推老花眼镜,沉声说:“市长说是,那就不用怀疑。坐下。以后谁都不准问这么白痴的问题。”

我注视芷于瘦削的背影,她僵硬的手臂和桌面形成准确的九十度,正在全神贯注抄笔记,刚才的一切仿佛只是她耳边一阵轻风。

病毒事件,在群众的压抑下如沙漠尸骨一样被风沙掩埋,无人提起。然而看不见的,并不代表不存在。即使并非传染病,V民身上刺目的红印,使他们像油粒子掉入水中,被正常人无声排挤。

终于,有一天早上,当我睡眼惺忪走到餐桌叼起牛油面包,父亲扔来一份报纸,头版标题上醒目的提着‘V民抑郁跳楼死’。父亲呷了口咖啡,摇摇头。

上课时,我和往常一样盯着安静孤僻的芷于发呆,突然觉得她的沉默已经不再单纯。颈后的红印,不知什么时候变成斑驳的红,开始溃烂。

V民自杀事件陆续发生——跳楼的,冲出马路找死的。吸煤气、吃安眠药……城里V民数量越来越少。市长通过媒体对市民喊话:“V民也是人!让我们多关怀他们!”于是一系列醒觉运动如火如荼被展开。

但另一方面,已故V民居所却悄悄被一一销毁。自杀车祸里染上V民鲜血的汽车一夜消失,车主突然换了昂贵漂亮的车,坚持不说钱从哪儿来。这类事情无论如何掩盖也逃不过媒体耳目。他们提出质疑,但市议会一概不正面解答。

而芷于越来越少来上课了。我发现有时候她会在上课中途出去,直到放学才重现踪影。我发誓我并没有故意跟踪她,虽然我对她非常感兴趣……某次下课时我无聊地追吓一只黑色的猫,因而跟着它跑到B栋顶楼,才发现芷于躲在水槽阴影下发呆。她听见脚步声响便抬起头来,我们视线交接。她直勾勾望进我眼里,我突然心生胆怯,转身拔腿就跑下楼。我承认不管芷于身上有多少红斑,她的眼睛还是那么漂亮,令我不敢直视。

V民像崖边排队的企鹅,哗啦哗啦(数量之多……)跳下死亡漩涡。报纸的头条已经不再是自杀新闻,仿佛死去的只是路边卑微的蟾蜍,直至被车辆呼啸声风干了,也没有谁在意。这情况太不寻常了,为什么正常人可以将他们忽略的如此彻底?

“孤僻、独居、寡言……”父亲指着半个巴掌大小的新闻说:“这些死去的人,原本就被众人排挤。”我收集所有自杀报道,发现父亲所言不虚。

巧合?

我不明白。

从芷于面前逃走过后,我就没有再上过顶楼。但她藏在水槽下的瘦弱身影却一直跑出来干扰,打断我读书的兴致。于是我决定上顶楼去……吹吹风。

芷于并没有躲在水槽旁,而是在灿烂阳光下,倚着栏杆闭眼享受风轻拍她的脸。风撩起发,耳下、颈和肩,是一大片触目惊心的、腐败的皮肤。

“很恐怖吧。”她知道我来了。“我知道很恶心,和继扬。”这是她对我说的第一句话。坐她后座三年,她从来没对我说过话,我甚至以为她不知道我的名字。

“我知道你们正常人怎么想。和继扬。”她并没有转头来面对我。风很大,吹散了她的句子,我只能收集碎片小心拼凑。“我们本来就是一群该死的人,对不?”

不是的。

“只有我们这样和社会格格不入的人被感染,是因为他们想将我们清除对不对?”

“不是的!”我大喊。

“不然为什么这不是一种传染病!”芷于突然激动起来,面对我,用尖锐的声音质问。

“不是这样的!”

“都没有人敢接近我!都没有人要接近我!我很丑、很烂……”芷于哭叫着。我不知道她所指是患病之前还是之后。

我小心翼翼向前挪一步,安慰道:“不要哭了,我来陪你啊……”

“你!你为什么来了又逃?我以为只有你不一样,只有你不一样!你为什么要逃?”芷于大声责问。我想起那个蹲在阴影处隐藏自己的芷于,眼神迷惘。

“因为……”我说不出口是因为你很漂亮啊。“总之我没有逃走。”

“走开!走开!”芷于挥动手臂,想要抹去龌龊一样。“我们是什么……走开!讨厌我的……走开!”

我生气了,不知哪来的一股勇气,冲上前把她紧紧抱着,骂道:“你为什么听不懂?我说没有就是没有,我说有就是有!我没有排斥你!我没有逃走!我不怕被传染!”

她僵硬着身躯,扑簌扑簌掉泪。她的头只到我肩膀,我突然意识到她是女生——我正在紧紧抱着一个女生!天啊……感觉到脸颊开始发烫,全身发麻手足无措。我笨拙地放开她,尴尬得一步步后退到楼梯口,然后转身逃跑。跑了两步,拉开喉咙向顶楼大喊:“对不起!我只是要证明我不讨厌你!”

芷于有没有听懂我的话?

隔天一切如常,芷于没有提起,甚至没有看我一眼,就好像昨天的事只是我的一场梦。

但我知道不是,因为今天早上冲凉的时候,我看见胸前冒出一大片红印。

这病,是会传染的!我们都被骗了,应该要让全市的人知道这恐怖的事实,但我没有向任何人提起。我也是V民了,被发现的后果——我很清楚自己将受到什么待遇!

两天后我在脸上贴了块胶布,谎称不小心摔倒划出了口子,其实那底下是一块逐渐腐烂的皮肤。我在走廊上碰见芷于,她不自然的多看了我一眼。下课的时候,她在空荡荡的教室找到我,示意我跟她到顶楼。

莫非她已经猜到了?我突然有想哭的冲动。现在我们是一伙了,只有她会真正地接纳我了。

“和继扬,我想告诉你一件事。”刚关上楼梯口的门,芷于便迫不及待地说。她撩起耳边的头发,露出红斑……不,已经不见了!

芷于激动地说:“我……我想我开始痊愈了!这几天它们开始结疤、退色。我以为它们会再冒出来,结果并没有!没有!我痊愈了!”她开心地用力摇晃我的手。

我轻轻抽出手掌假装梳理头发,勉强对她挤出笑容:“恭喜你。”

“我要告诉全市的人,让所有的V民放心,我们的病会痊愈!”芷于没有注意到我故意缩手,兴奋地拉着我就跑。

“不要!”我大喊,并甩开她的手,恐惧袭上心头。

我颤抖着手,撕掉脸上的药膏布。

芷于沉默了。“你痊愈了,因为病毒转移到这里来了。”我试着冷静地说,但发抖的语调泄漏我的绝望。

我们靠着栏杆坐下来,久久不语。半晌,芷于打破沉默:“对不起。”

我没有应答。“现在怎么办?”她问。

“哈哈。找下一个受害者再传给他?哈哈。”我苦笑,想了一会儿说:“如果让人知道了,这个城市不知道会乱成什么样。每个人都将提心吊胆,怀疑别人都想把病毒传给自己。人与人之间不会再有信任。”

“这些红斑隐瞒不了多久的。”芷于伸手想触碰我溃烂的额头,我轻轻格开。“不要紧。”她说:“我想,这些短暂的触碰并不会传染病毒。只有……只有……”

“什么?”

“肢体接触超过一分钟?”她的脸红了。

可能吗?那些神秘人的目的究竟为何?奇怪的病毒,奇怪的游戏规则……我摇摇头,开玩笑说:“哈!这么看来,说不定两个V民相拥超过一分钟还能负负得正,让两方病毒互相残杀而灭呢!”
芷于听了低头不语。“呃……我没有嘲笑你的意思啦,只是开玩笑来缓和气氛。”我赶紧解释。芷于摇摇头,抬起头来认真地看着我说:“我觉得可以一试。”

不知怎的我突然就相信了。嗯。芷于可是班上的第一名呢。

事不宜迟,我们翘课到附近一个独居老V民的家去。但门铃响了很久,都没有人来应门,我们只好翻过墙去,从敞开的后门潜入。结果发现老人奄奄一息躺在床上,想来多天未进食了,脸色苍白。我们翻箱倒柜,只找到仅有的一小撮米和屋后鸡笼里的蛋,用它们煮了一碗粥。

芷于在煮粥的时候,我一直抱着全身溃烂的老人,想了很多。这些人有什么罪过呢?养活了孩子,到头来被遗弃,最后还倒霉得被奇怪病毒感染。为什么受罪的总是这些人?命运考验了他们一辈子,难道还不够吗?被社会排斥的人,经不起打击的,都自杀了;活下来的,只能像蛆虫一样。

之后我们每一天都来探望老人。除了照顾他起居饮食,还要密切注意他的病况。无奈一直都没有好消息。我的情况也越来越严重,幸好芷于帮我买了口罩,让我把大半脸庞遮住,才没有被发现。

但我们忘了一件事。

“陈芷于,站起来让我看看。”生物老师注意到芷于的红斑消失了。“你痊愈了?”全班沸腾起来。

事情一半曝光了。芷于没有说出真正原因,记者问她的时候,她只是一味说不知道。她顿时成了名人,每天都有人争着访问她,也因此没办法再和我一起去探望独居老V民。全市人民都因为芷于的痊愈兴奋起来,因为她为终结怪病带来了希望!(如果大家得知背后的故事,会有多失望呢?)

虽然V民还是被忽略,但自杀事件已经大幅度减少了。

而芷于和我越来越远,回到刚开始那样,我们身处不同的世界。唯一不同的是角色已经互换,自卑感令我故意避开芷于。

我总是拖拉着不愿意洗澡,怕脱下衣服后看见全身溃疡的伤口、没有一处完好的自己。脑海常常会出现‘传给下个受害者吧’、‘不要折磨自己了’的话,不断怂恿自己把病毒传给别人,我就快崩溃了……

开始频密的翘课。顶楼天台安静得像天堂,在这里我不必面对任何人。偶尔自虐的拉开衣服逼自己注视惨不忍睹的溃烂身体,甚至故意用指甲抓伤——如果这些患处会痛会痒,那该多好!只是普通的皮肤病,那该多好!

“和继扬!”芷于不知道什么时候也跑上顶楼来了。

我下意识就要跑,芷于拉住我:“和继扬!你跟我来!”

“你不要拉我!我不要传给你!”我试图甩开她。

“笨蛋,我带你去看奇迹!”她死命拽着我,说:“你乖乖跟我走我就放手!”

这句话很有效。我本来就是容易屈服的人。

她把我带到老V民的家。老人现在已经健康多了,心情也比较开朗。他坐在树下一张躺椅上,正在看报纸。

我们走到老人跟前,芷于指着报纸对我说:“看。”

我知道。今早上我已经看过报纸了,因为整整一个月以来都没有再传出V民好转的消息,市民已经开始鼓噪、信心动摇,甚至怀疑芷于的痊愈只是政府编出来安抚民心的展缓之计。这病,令人越来越绝望。

我沮丧的点点头说:“我都知道了。”

“知道了?你不高兴吗?”芷于一脸不解。

“全市的人民都知道这病无可救药,值得高兴?”我更困惑,觉得她这话很离谱,难道是在取笑我?我对她很失望……

芷于皱着眉头看看我,再看看报纸,恍然大悟:“笨蛋!你看哪里?我叫你看阿伯的手,不是看报纸。”

我这才注意到老人的手背。那上面居然只剩一小块痂!犹记得第一次看见他,全身没有一处完好;而今,手脚患处都慢慢结痂脱落,现在已经好了一半!

“看到了吧?”芷于很高兴地说:“我刚才来探望老伯时发现的!那法子真的能行,你也可以变回原来的样子了!”

我一呆,接着叹气摇摇头,说:“不行。只有老人好了。我却是越来越严重……”芷于不等我说完,野蛮地扒掉我上衣,检查我的后背。

“说你笨真是笨,你难道都不照镜子看看背后吗?”她揭下一小块痂给我看。“你已经好了一大半!”

我突然就忍不住,所有的压抑痛苦随眼泪决堤而出。这些日子以来,别说照镜子,连脱掉衣服都令我挣扎万分,才没有察觉背部正逐渐恢复光滑。我一直以为自己就这样烂一辈子了,绝望的心情害我好几次差点从顶楼跳下去……我抱着芷于和老伯哭起来。

那之后,我们透过媒体向市民们宣告了这个好消息,所有孤僻的、远离人群的V民,居然变得积极起来。他们寻找同类,互相拥抱,然后病毒一一被消灭。仿佛重新活过来,痊愈的V民们开始改变自己的生活态度,也拥有了第一批朋友——曾经同病相怜、后来互相救助的V民。

“我在想……”芷于一把抢掉我手上她的簿子:“别抄我的功课!我在想,病毒一比一互相抵消的,但如果感染病毒的人数是单数呢?不就剩下最后一个人吗?好可怜。”

“不要想那么多。功课借我抄一下会死吗?”我将簿子抢回来。

其实我知道答案。

那位成天穿的密不透风、戴鸭舌帽和口罩的校工,其实就是最后一位V民。我为什么知道?因为他自己告诉我啊。他还说他一点也不在乎,不管有没有感染,他都是那身装扮;不管有没有感染,他每天都很开心地打扫校园,赚取微薄薪水,偶尔还买糖分给小孩吃。

嗯。病毒是个屁。

2009年7月1日 星期三

冒牌

终于完成了,只要post上著名的 <自由人> ,大家都会吃惊的!就连他也是。

他,是第一个,却不是最后一个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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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大川,T市知名作家。会出名,是因为他在 <自由人> 的网站,post了一篇余兴时写的小故事,《青色的你》而开始出名。而每天游览 <自由人> 的人不计其数,非常幸运的李大川,被人们看见了他的才华,并且欣赏。

被发掘后的李大川,开始出书,并把原本只是当作兴趣的写作,作为赚钱工具。因为写作,他赚了很多很多的钱。


他开始懂得享受生活,学会奢侈,也有艺术家捉摸不定的脾气。

像,他只在夜间寻找灵感,在夜间写作,在夜间行动。


现在的他,躺在他精心挑选的沙发上,摊开双臂,听着他最爱的交响乐

手指头跟着旋律摆动。

突如其来的电话声响让陶醉于音乐中的他皱起眉头,关掉音响,拿起电话。

“说话。”

“三小,你昨天发表的作品好棒啊!但是怎么能现在网上发表呢?”电话那头是经纪人,余晖。

“你说什么?什么作品?”

“就那个你在 <自由人> 发表的新作品啊!老总很生气哦!你竟然偷偷在网上发表作品。”

“你到底再说什么?我没有发表任何作品啊!”

“不会吧,那根本就是你的作品嘛!《冷冰箱》啊。”

“等会恢复你,我先看看那文章。但是我告诉你我根本没发表过任何作品。”


李大川打开 <自由人> ,那篇《冷冰箱》是今天点击率最高人次。李大川仔细阅读。

一边读,李大川开始一边冒汗。怎么会?怎么会?不可能的。简直就是他的翻版!

这篇文章的颠倒风格,简直就跟自己一模一样!但,他确实没有写过这篇文章啊。是谁,到底是谁写的?


李大川看着硬木发呆,署名是:三小,既是李大川的笔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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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再说一次!这篇《冷冰箱》真的不是我写的!你是听不懂人话是吧?到底要我说多少次?”李大川双手拍着桌子,一脸气爆的表情跟眼前的总编辑,言,解释。

“少跟我来这套。试想尝尝当初网上成名的滋味是吧?想看着自己的点击率飚最高是吧?你是想不干了不成?”

虽说言是女人,可她这个总编辑总摆着一张能够把活人压成死人的脸孔,实在有够带劲的,余晖想。

“言,我是白痴不成,若要这样,我何必放自己的笔名?”

“我怎么知道你是不是白痴?至少这篇东西,没有一个人不认为是你写的!那种颠倒的风格,出乎预料的结局,这根本是你的味道!”

<自由人> 上的评价,大多都是写故事非常好,跟《青色的你》有的比,三小的另一高峰之类的,所有人,都认定《冷冰箱》是他写得就对了。

就连,他自己也找不到破绽。因为,如果是他,女主角在结局也会是死的。他妈的。

李大川抓狂地抓着头发,吼了一声,“算了,你说是就是!我自己把答案找出来的!”

“砰”一声摔门就走。

言无动于衷,吩咐余晖 :“ 真的不是他写的?”

余晖摊开双手耸耸肩表示不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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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呼,好累哦!好累好累好累好累好累好累!”言扑倒在床上,用力的喊累。

“吃饭了。”阿陆的声音从厨房传来。

言摊在床上不想动。过了5分钟,言听见阿陆的脚步声渐渐接近。阿陆站在床边等言起床。

言挥挥双手,“拉我。”
阿陆依言,“就爱撒娇。”

言像个没有脊椎的人似的靠着阿陆走到饭厅。

“今天发生一件怪事哦。”言边说边夹了条鱼柳放进嘴里。

“什么怪事?”

“就那个李大川咯,昨天有人用他的笔名在 <自由人> 登了一个故事。可他还不承认咧!”

“噢?为什么要否认?”

“一开始,我以为是他虚荣心作祟,所以在他被发掘的地方刊登故事,想重新享受那种被网民拥戴的滋味。可他一直不认,而且最后还生气摔我的门耶!是怎样啊!”

“我想,像李大川这样著名的作家,因为虚荣心作祟,发表的作品话,绝对不会不是大大方方,正正式式的。”

“像你这样说,他不会做了不认咯?”

“而且,他很生气。那个冒牌写的故事跟李大川写的风格很相似对吧?”

“咦?你怎么知道?读者简直就认为是他写的。”

“那他当然生气。你想,他在笔坛上的地位,竟然有人可以冒充他,而且到读者无法分辨的地步,这不是说明了他是可以被取代的,怎么可能不叫他生气?

“那,他说的都是真的咯。”

那个冒牌,到底是谁啊?言突然觉得这只是噩梦的开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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细长的手指在键盘上敲打着,最后,以一个完结式的动作,用右中指敲打 Enter 键。

惊喜吧?开心吧?

这证明你们都不是最好的!滚一边去吧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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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早看着荧幕上冒充自己发表的文章发呆,怎么会?就连名字也。。。 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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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连余晖和言在内,共有6个员工,另4个是负责校对的Amy,接洽出版的阿正,负责marketing 的Mel跟大头灿。余晖则负责当经纪人,保姆。

公司旗下其余业余的不算,目前正式的手上签有3个作者,全都是从 <自由人> 发掘的。原因是 <自由人> 人气高,在那儿发掘的受欢迎的作者有一定的市场。

现在,5个人坐在会议室里,讨论着出版问题。

余晖慌慌张张的跑进言的会议室,关上门,喘了口气。

言抬头,“胆子大了啊,开会你竟敢迟到?”

“对。。对不起老总。可是,紧急,这是紧急事件啦!”

“说。”言抬起头望着余晖。

“呃,那个,那个昨天在 <自由人> ,有一篇“古早”发表的文章耶。。。 。。。”

“什么?这些人事不省吃饭了是吧?一个是这样,两个是这样!好好好,想赚钱就自己出书去,甭想老娘再为他们出一本书!”

“慢着慢着,呃,那个,我跟古早确认过了,他没有在 <自由人> 发表过这篇文章。”

众人一脸疑惑。言挑眉,感觉有点不对劲。跟李大川的情形一模一样。

“如果说,他们都没有发表过文章,那是谁盗用他们的笔名?而且,就连疯狂书迷也分辨不出的style。”Mel说。

“对啊,这两个人真的好厉害哦!”Amy一脸崇拜冒牌的样子。

言等着她,“现在不是崇拜的时候!”

向来比较冷静的大头灿问,“目前为止,只有李大川跟古早而已?有没有听闻别家的作者也被这样戏弄?”

余晖回答,“应该没有耶。”

Amy打抱不平的说,“干吗只有我们公司啊?这根本就是在玩针对嘛?”

大伙儿一脸担心,这时候,阿正说,“如果真玩针对,那下一个不久轮到‘皮古拉’?”

异样的粒子在会议室里猛烈的撞击着,就像他们的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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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哟,言总编辑,这么有空找我吃午餐?我想我快中 TOTO 了我。”

Judy,出版之前,言会招来一班“特别读者”,给读后感。因为Judy平时阅书万卷,所以被选为“特别读者”一职。而 Judy 是当中分析能力最好的,给的读后感最细腻。

“收起你的讽刺,少这样说我了。”

“无事不登三宝殿,说,来者何事?”

“李大川跟古早在 <自由人> post的文章,你读过了吧?”

“这什么话?拜托,看我眼镜多厚?我看书都快看瞎了咧!这么hit的东东,我怎么可能没有读过?对我很侮辱哦,言。”

“那你觉得怎样?”

“什么怎样?写的很好啊!只是奇怪,你怎么肯让他们刊登还没出版的文章呢?新的宣传手段?”

“不是什么宣传手段啦。我问你哦,有没有觉得跟以往写的有什么不同?”

“说到不同嘛。。。”Judy若有所依似的。

言期待着,希望Judy可以说出别人看不到的不同之处。只希望有一个人说不同。一个就够了。

Judy 想了一会儿。对言说 “没有诶。风格还是一样嘛。有什么不同吗?”

言失望极了。

“怎么啦?一脸失望的,风格依旧没有什么不好啊。”

“是没有什么不好,如果真的是他们写的话。”

Judy 把喝着的可乐像鱼尾狮似的全喷到桌上,瞪大眼睛问言,“你说什么?不是李大川跟古早写的?”

“嘘!小声点,不能让别人知道。你千万不要告诉别人啊。”

“ok,ok。那是谁写的?为什么用他们的笔名啊?”

“我也不知道啊。烦死了。本来希望你可以嗅到异样的味道,可是连你都这样说,我真的拿头去撞墙也想不出原因了。”

“别这样。我再回去看看,再让书虫他们研究研究,看能不能看出什么。”

“麻烦你了。唯有这样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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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谁?言绞尽脑子还是想不透。

“在想什么?五官都挤在一起了,真丑。”男友用双指夹言的鼻子。

言作势要咬他的手,阿陆马上闪开。两人抱在一起笑成一团。

“刚才在想什么?”阿陆把玩着言的长发。

“唉,还不是公司的事。第二个李大川出现了,第二个古早也出现了。你说,一个人的风格,能够模仿得一模一样?”

“应该不容易吧。又不是本人的脑袋,一模一样也是碰巧而已。”

“可是,你怎么解释?网路上的两个冒牌,署名都放公司作者的名字了,绝对不可能是凑巧。绝对是有什么阴谋!”

“那还真不容易,要猜作者脑袋里在想什么,记者要怎么写,故事路线怎么走,肯定要比作者自己还了解自己嘛!”

比作者自己还了解自己?言不断的思考这段话。

“言,你知道吗?读者的鼻子像狗一样敏锐。他们能够透过文字,了解读者的心情,猜读者是怎么样的人,进而熟悉作者的路线。所以,味道不同,读者马上知道。”

“鉴于这一点,我更迷惑了。没有一个读者出来说‘这是冒牌的’之类的话。就连“特别读者”团也一样。”

阿陆沉思了一会儿,对言说:“如果这样,作为一个心理医生,我有必要说,这人必定是作者身边的人。”

言疑惑:“为什么?”

“如果说只是阅读作者过去所有的文章来推断作者的写作路线,那么多少会有一点差异。因为作者每天接触的人遇事都不同,做的东西不同,所谓的灵感大多是从生活上来的。比如说,看到爸爸买冰淇淋给小女孩会令他联想到什么,然而,不同时间看到同样的画面,会联想不同的东西。”

“嗯。然后咧?”

“然后,李大川上一部发表的作品是什么时候?”

“半年前。这有什么关系啊?”

“半年前,这就更不可能了。”

“为什么?”

“人,每天都在变。思维会因为每天发生的事慢慢的在变,像是一种思想进化。”

“可你不是说,若是不一样,读者会嗅到的吗?”

“不,思维在变,可以还是有一定的规律。”

“没有可能推力出这规律吗?”

“有可能,但不是全部。这个冒牌能写出读者分辨不出的冒牌故事,已经算是非常地了解作者,而且能从作者的生活推断故事情节了。所以,这个人只能是很了解作者作品的人,还有,很常接触他兼跟他要好的人。结论,这个冒牌是作者身边的人。”

言若有所思地说,“如果是那样的话范围就缩小很多了。。。 。。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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慌了吧?一定慌了。谁是下一个呢?等着轮流出局吧!

突然,电话声响,是言传来的简讯,‘马上到清一色来’

这么不巧,竟然选这时候。算皮古拉走运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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言坐在清一色酒吧,等他,那个冒牌。

出现了。走过来的,是余晖。

“老总,这么晚了,找我干吗?”

“余晖,我们认识,快5年了吧?一起工作3年多了,怎么我好像不是很了解你啊?”

余晖突然紧张的捧着言的脸,“言,你喝醉了吗?”

言甩掉余晖的手,“我没有喝醉。啊,原来你还藏着暗恋我的面孔。你到底还隐藏多少我不知道的面孔啊?”

“你说什么?你今晚怎么了?”

“陈余晖!你,就是那个冒牌!李大川的冒牌!古早的冒牌!”

余晖伫立在原地,没有回应,也没有否认。

像过了一世纪那么久,余晖拿起桌上的啤酒,一口饮尽。喝完了,擦擦嘴角的酒滴,看着言说,

“是,我就是那个冒牌。真不愧是言。”

“你明明拥有写作的才华,为什么要活在他人笔下做影子?”

余晖笑了笑,“你知道吗?我从中学开始就喜欢写故事。曾经,我也以为自己很有才华。于是我在 <自由人> 以自己的署名post过故事,可是,有谁注意过了?没有!没有一个人。我开始怀疑自己,是不是根本就没有写作才能?后来看见李大川那样的人,只因为一篇《青色的你》就发红发紫,我不甘心!有一次,我让他看我的作品,他对我说:‘你不要白费力气了,没有天分的人再努力也是徒劳,而且,有天分没有运气的人,是浪费。而你,是属于前者’。所以,我要报复!我要让他知道,他能够写的东西,我也能!他的作品不是独一无二的!”

“余晖,连你自己也嫌弃自己的作品的话,你还能要求谁去欣赏?如果我说,你是有才华的,你相信吗?”

余晖望着言,“你是在可怜我吗?”

言栋定地说,“我是那种有同情心的人吗?”

余晖哭着摇头。

“好吧!如果你还不信,告诉你一个秘密。你的作品我也读过。”

余晖惊讶得看着言,“怎么可能?”

“哈哈!我自己注意到当然是不可能。是Judy在 <自由人> 看到的,余日均!然后,至于李大川为什么那样说,大概是因为他感受到你的天分吧!所以害怕,就打击大及你的信心咯!”

这时,言从公事包拿出一个文件夹,“最后,陈余晖先生,你是否愿意成为本公司旗下作者?”

“老总。。。”

“我知道你很感动,如果是这样,利润你就少分一点当赏我如何?”

余晖摇摇头,感动地说不出话来。他梦寐以求的一天。成为一名作家是他的梦想,现在,不用梦,也不用想了,因为这一切,在他在演的合约上签上‘陈余晖’三个字后,已成为现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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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言告诉阿陆这个结果的时候,阿陆以高深莫测的眼神望着言,“嘿,女神探,你怎么知道是余晖?”

“这个嘛,首先,是你提醒我说,冒牌是作者身边的人。”

“然后咧?”

“第二,就有一天,在办公室的茶室不小心听到Mel跟大头灿说:

‘大头灿,为什么李大川要在<自由人>post故事啊?有故事也当然先放在我们
share的部落格啊!’
‘对阿,肥水都留给外人了,真是不爽。’

于是我就问他们,‘你们还有谁share这个部落格啊?Mel说她,大头灿,Amy,余晖,和李大川。他们说这是余晖建议的,也邀请了古早和皮古拉,可是他们俩拒绝邀请。而李大川加入是因为讨好Amy。李大川常常都在那个部落格上写文章留言,目的是为了追求Amy。”

“可是,这样不足以指正余晖啊!他不是唯一一个跟李大川share部落格的人。”

“对,还有一样最重要的。就是古早。有一天,古早致电给我,

‘喂,言吗?是我,古早。’
‘怎么啦,古早?’
‘我想来想去,不对劲。名字,那个冒牌故事的名字不对劲!’
‘你说什么?怎么个不对劲?’
‘一直以来,我都是以书架上其中连续几本书,来给故事的人起名字。那个拉龙(伊拉龙),冒牌故事的主角,翟兴 (摘星),追风(追风筝的人),长腿(长腿叔叔),七色(七色恋文)。今天坐在书房,望着我的书架时突然发现,这些名字,全是我书架上最后第二排书!言,这绝对不是巧合!绝对不是!’
‘真的吗?古早,我现在问你,你有跟谁说过这种起名方式吗?’
‘有,余晖。’”

“噢!原来如此。我就奇怪,你怎么可能这么机灵,原来全是机缘巧合,误打误撞!”

“你错了,其实从第一个线索,我已有9成肯定是余晖了。”

“噢?愿闻其详。”
“李大川单身一个人住,古早也是,只有皮古拉根女友同居。很明显是余晖,因为余晖是他们的经纪人,保姆,最了解他们脾性,接触他们最多的人是他。”

阿陆拍手大笑,“好啦!算你聪明啦!真是强势咧你!不过,大团圆结局,这你就做对了!”

“希望余晖能好好利用它的才能来帮我赚大钱。”

“哈哈!”